讯近日,合肥市保利西山林语小区业主王先生向大皖客户端反映:小区楼盘总平面图显示,E 区12 栋南侧标注有一处“车库出入口",但实际并未设置此出入口。王先生现在想开车进车库,需要在小区里绕上一大圈,这中间得与行人混行。这与开发商前期承诺的人车分流相背离。对此,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回应称,由于设计单位工作疏忽,在总平面图上误标了“车库出入口"字样,建设单位未及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楼盘总平面图显示,E 区12栋南侧标注有一处“车库出入口"。
记者探访标注的车库出入口没建
昨日上午,记者在楼盘总平面图标注的“车库出入口"处看到,一堵墙隔开了D区和车道,车辆从位于习友路的小区大门进入后,需左拐沿着车道行驶300米左右,才能进入地下车库,中间一段车道两侧没有人行道。
业主出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条显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 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有业主表示,开发商并没有通知业主,违背了合同条款。
随后,记者到保利西山林语小区售楼部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称,对业主反映的情况已有所了解,公司将会出具具体解决方案。业主聂先生称,今年1 月售楼部便是如此答复,但至今未出具方案。
部门回应平面图上的字样系误标
对此,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下称建发局)在给业主的一份回复中称:“经询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是由于设计单位工作疏忽,在总平面图上误标了‘车库出入口’字样,建设单位也未及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总体规划方案变更申请。"
经建发局核查,保利西山林语小区A、B、C、D、E 区地下车库共设置5 个地下车库出入口,采用连通设计,满足《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在楼盘总平面图上,E12#楼南侧标注有一处“车库出入口"字样,但此处出入口的标注和其它出入口明显不一样,未标坡道箭头和坡道线,且“车库出入口"字样北侧是E12#楼地下储藏室,为剪力墙结构,且为人防地下车库,不具备开设地下车库出入口的条件。
根据要求,项目报建时,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出具联合承诺书,对在报建过程中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对此,建发局称:“相关主管部门正依法对涉事单位进行查处。另外,由于我局具体审图经办人员工作不细致,未及时发现总图上标注的错误,我局也已按相关规定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处罚。"
记者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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