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7年,市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抓住困难群众的需求关切,全面提升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新增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重病患者纳入低保的政策规定。2017年,全市共有9591名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重病患者纳入低保;2017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5%、20%,四县一市的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超过省定扶贫标准。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266元提高到6448元,年增幅97%。孤儿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00元调至1421元,增幅9.36%;散居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调至853元,增幅9.36%。2017年1-12月,全市累计医疗救助53.12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7%和26%。(张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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