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买房付了首付款,并签订了简单购房协议,但并未签证正式合同,后发现楼间距与开发商的宣传不符合。此种情况,购房者能否以此为由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开发商应不应该退款?
这房买的烦透了
本报讯(胡学涛陶伟)首付31万多元,因觉得楼间距与宣传不符,消费者左女士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想从合肥高新区一处楼盘开发商处收回自己的首付款。但其诉求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此后,合肥市高新区永和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介入,经过两个多月协调,30多次的电话调解,最终帮助消费者讨回了全部首付款。
去年9月份,左女士认购了高新区一家楼盘一处新宅,并于一个星期后缴纳了首付款310391元。不过此后,左女士认为小区楼间距“与宣传不符合”,便向售楼部提出退还首付款,但遭房地产公司拒绝。无奈之下,左女士向辖区高新区永和市场监管所求助。
执法人员首次接触该小区售楼部销售人员时,对方同样以履行合同法为由表示不予退款。执法人员前后多次联系该楼盘销售部门负责人,并告诉对方根据《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消费者预交的所有费用都必须全额退还。最终,经多次现场协调和电话调解,该楼盘开发商于去年12月22日将310391元人民币的首付款全部退还至左女士账户。
■说法
未签正式购房合同 开发商应退还首付
永和市场监管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初消费者左女士认购该房屋,只与开发商签订了简单的协议,并无正式的合同,而按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开发商应当退还其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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