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马冰璐) 在受人委托,为一家公司建设、维护网站期间,男子竟起了贪念,以“无中生有”的收费名义骗钱。昨日,记者获悉,经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石某因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罚金8000元。
2005年,安庆某公司总经理徐某委托合肥某信息科技公司法人代表石某建设、维护公司网站。2013年10月,该公司网站出现问题,徐某便联系了石某。石某在检查后发现,该网站出现问题是被植入病毒所致。清除病毒后,石某却“灵机一动”,谎称这是公司网站未进行“工信部可信认证”所致。石某明知这种认证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却谎称,需要缴纳每年1500元的注册费,并且要一次性收取五年的费用。徐某信以为真,遂委托石某将此事办妥,并交给其7500元。
2016年3月,徐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要求对公司网站进行公安备案。徐某遂再次联系石某帮忙办理。贪婪的石某竟故技重施,谎称办理备案需缴纳五年共计6000元的费用。徐某对此心生怀疑,经询问公安机关得知,备案并不需要任何费用,遂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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