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重大建设项目中,如果发现材料(设备)质量以次充好,或者重要节点进度滞后超过一个月,都将被主管部门预警。近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建设预警暂行规定发布,对于一年内累计两次被预警的,项目经理和总监在合肥承接项目会有麻烦,受到一定限制。
项目建设预警涉及施工中多个方面,工程质量预警包括发现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检测不合格或发现进场材料(设备)质量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各类质量检查、专项检查或第三方巡查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
施工安全预警包括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各类安全检查、专项检查或第三方巡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工程合同管理方面,项目经理、总监不在岗履职超过10个工作日的;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不在岗履职累积超过一个月的(达到预警条件,每人均预警一次,不重复预警);接到缴纳违约金的通知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的; 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并经查证属实且处理不力的,都将进行预警。
此外,对施工进度也设置了预警,比如基础、主体结构、内外装饰、设备安装、室外总体等主要节点滞后超过一个月,因征地拆迁、不可抗力等造成的进度滞后除外,达到预警条件,每个主要节点均预警一次;施工人员、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施工机械设备不符合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求,并少于80%且超过一个月的。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吴奇
新闻推荐
单部电梯政府补贴25万元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