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法律顾问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的“标配”。9月20日,记者从合肥市法制办了解到,在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25个市直部门可单独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2015年6月底,合肥市实现了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以来,合肥市整合政府法律顾问资源,构建政府法律服务大平台,把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纳入合肥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规划,为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夯实制度基础。多年来,合肥市已经成为全国一流的法治城市。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合肥市连续4年跻身前20位。特别是在去年的评估中,合肥市更以764分这一高出全国平均分100.93分的好成绩,在全国百城中位居第6,在中部36个城市中位居第1。
法律顾问服务既然“全覆盖”,为何市直部门还要“专属”服务?记者了解到,2015年,合肥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市政府及工作部门采购法律服务制度,建立了由20家入库律师事务所组成的法律服务供应商资源库。由市政府法律顾问,统一为市政府及部分市直部门提供法律服务。但是,由于部分市直单位涉法事务量大或涉及领域专业强,因而需要日常法律服务。对此,经市政府批准,可单独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市法制办经市财政局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增加了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为第三批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政府部门。至此,合肥市共有25个市直部门可单独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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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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