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江丹
去年5月,来自中国湖南一个普通农村的留学生何江,登上哈佛大学毕业典礼的演讲台进行毕业致辞,迅速在国内掀起舆论波澜。人们希望从何江的成长经历中找出一点什么,好证明“农村娃”和“哈佛”之间的关联。何江写了一本书,为他自己,为他曾经生活过的村庄。
农村学子读哈佛
2016年5月26日,美国哈佛大学毕业典礼,中国留学生何江登上演讲台,作为学生代表致辞,与他一起的,还有另外两位应届毕业生,以及导演史蒂芬·斯皮尔伯格。
何江的演讲是从少年时的一次亲身经历开始的。他被一只毒蜘蛛咬伤了右手,他的妈妈没有带他去看医生,而是用火疗的方法治疗他的伤口。
“她在我手上包了好几层棉花,棉花上喷洒了白酒,在我的嘴里放了一双筷子,然后大火点燃了棉花。热量逐渐渗透过棉花,开始炙烤我的右手。灼烧的疼痛让我忍不住想喊叫,可嘴里的筷子却让我发不出声来。我只能看着我的手被火烧着,一分钟,两分钟,直到妈妈熄灭了火苗。”
正在演讲的何江说,蜘蛛咬伤的事情已经过去大概十五年,他出生、长大的村庄,直到他出生时都没有汽车、没有电话、没有电、没有自来水,也没有先进的医疗资源,只能用火疗这样粗暴的土方法去处理伤口。作为哈佛的毕业生,何江呼吁大家利用已经拥有的科学知识,改变世界和社会,去帮助千千万万类似的村庄,让那里的生活也跟上现代社会的节奏,使得将来有一天,如果再有一个农村少年被毒蜘蛛咬伤,他可以去看医生,得到先进的医疗护理。
何江的演讲刚刚结束,相关照片和视频便已经在各个媒体平台传播。几乎全中国的读者、听众和观众都知道,有一位来自中国农村的年轻学生,站在美国哈佛大学这样顶级学校的演讲台上进行毕业致辞,而且讲的还是他自己的中国故事。
其实,在那一个月之前,何江刚刚被选为哈佛大学毕业典礼演讲代表的时候,便有国内的媒体采访过他,但是传播范围有限,直到他演讲当天的照片和视频传回国内,戳中当下教育焦虑和城乡差距的时代痛点,迅速在社交网络上掀起一阵舆论风暴,随后蔓延到其他各类媒体。
“在毕业典礼之前,我想到了自己的演讲可能会被国内的媒体报道,可我从未想过报道的面会如此之广。我也未曾料到,农村学子读哈佛这样一件事情,在国内会产生如此大的反响。”何江在他的新书《走出自己的天空》中如是写道。
何江的家人、亲友和老师一一被采访,他的成长背景和学习经历被一再挖掘。“好像所有人都希望,从我的成长背景里面找出一些不平常的东西,好用来解释‘农村娃\’和‘哈佛\’这两个名词之间的关联。”何江写道。
对于这个问题,何江本人有时也会感到疑惑,因为他并未觉得自己与常人比有何独特之处,“硬是要搜寻出一点可说的,我想或许是曾经那些苦难的经历,让我很早便明白了‘要把握自己命运\’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吧。”第一次目睹长江被震撼
1988年的大年初一,何江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停钟村。这个乌江边的村庄跟当时中国的很多村庄一样,依然困在贫穷之中。何江家里有八亩水田,每年大概能产五六千斤稻谷。这些粮食大部分是给人和牲畜吃的,偶尔剩下,便被拿去卖掉,换点钱补贴家用,再加上养猪挣的一两千块钱,那便是何江一家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主要年收入。当时,何江父亲最大的梦想是成为村里的万元户,他说,如果有一万块钱,他会把钱一张张藏在箱子夹层里。
为了不妨碍大人做农活,何江4岁时便被送进了村里的小学学前班。一年后的暑假,几间教室被大雨淋垮,学校解散。在升入一年级的时候,何
江转到邻村的竹山小学。5岁的何江每天需要穿过长长的田埂和好几个小山头,走近一个小时,方能从家到达学校。冬天的早上,何江要摸黑上学,“被山林里的虫鸟声吓坏,再联想一些听到的鬼怪故事”,好几次,他被吓得大哭。
小学毕业,何江又转到另外一个村子去读初中。路途更远,徒步需要两三个小时。他骑着父亲结婚时买的一辆二八式自行车上学,个头只比自行车高一个脑袋,用脚跨进自行车的三角区域侧着骑。
山路崎岖,一到冬天路面结冰,不小心就会滑倒在地上。“我曾无数次咒骂这该死的天气,该死的学校,该死的路,可就是舍不得咒骂我那不合适的自行车。”何江回忆。
何江考入了县城最好的高中,学校离家近二十公里,这一次是寄宿。这是何江第一次走出乡村,真正感受到城乡差距,意识到“乡里人”对“城里人”的向往。由于乡村教育资源有限,除了学校发的课本,何江几乎没有其他课外书可读,连买文具都是问题,遑论课外读物。到了县城,何江对所有和文字有关的东西都很敏感,一有时间就钻进书堆里。
为了提高英语成绩,何江买了一本《乱世佳人》英文版,查词典注音释义,标注写满了整本书的空白。何江的高中成绩一直很稳定,经常考到全年级第一名。2005年,何江参加高考,他考到全省300名左右,顺利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录取。
因为没有直达的火车,何江从江西鹰潭转车,乘坐十几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到达大学的所在地合肥。火车经过长江的时候,何江激动不已,那是他第一次目睹长江,真正被那股奔流不息的气势所震撼。
“我想,人或许只有走出了原有的视野空间,才会真正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广大,才会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东西我们未曾见过,未曾听过。我十分庆幸,我走出了我的小世界。”何江感慨。
为家庭和村落作传
2009年,何江大学毕业,拿到了学校本科生最高的荣誉——郭沫若奖学金,同时也收到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何江成为村里第一个出国留学的孩子。尽管村民不一定知道哈佛是个什么学校,但听说何家的小孩要出国留学后,都感到新奇。何江出国前的那一天,父亲邀请村里的皮影戏艺人演了一出《杨家将》。
从湖南的一个小山村,到县城,到省城,再到美国波士顿,对何江来说,这不仅仅是他这二十几年来的时空流转,还是一个社会发展的不同层面,“这不算复杂的经历,要以历史学家的角度来看,或许可算作是前工业时代到现代社会的大踏步”。
哈佛大学历史系教授尼尔·弗格森听完何江的经历后,说,何江“这一路,好像完成了一次快进版的工业革命”。他鼓励何江将这段经历写成一本书,于是便有了后来的这本《走出自己的天空》。
所以,这本书不只是何江的励志故事,还是何江所成长的家庭和村落的传记。何江想用这本书回答两个问题:乡下人怎么过日子的?乡居生活究竟是怎样的?
所以除了自己的求学经历,何江还写了被迫辍学织渔网的母亲、在城镇里帮过厨后来又外出打鱼的父亲、“糟老头”爷爷、泥瓦匠人叔叔、调皮却被父亲寄予厚望的弟弟、靠捕蛇为生的舅舅,以及秋收农闲后到村里的赶鸭人、爆米花小贩、货担郎等,他们或悲或喜的故事一起构成了何江回忆里的乡村图景。
尽管何江已经离开乡村多年,但何江的母亲依然常常跟他讲乡村里新发生的那些光怪陆离却又真实发生的故事。离家去美国那天,母亲跟何江说,她当年织渔网的时候,看着他和弟弟在渔网里打滚,以为他们以后会以打鱼为生,没想到何江却读书读得走出了国门,是去一个她只在电视新闻里听说过的国家。
就在何江要坐上离家的汽车时,母亲决定为儿子摘一把菱角,那曾是儿子小时候常吃的零食。正是采菱的时候,母亲脱了鞋子,抓着旁边的草,一点点滑进水渠,在齐胸的泥巴水里走着,碰到长熟了的菱角就抓进手里,洗一洗,扔到岸上。
“我不知该和母亲说些什么,捡起菱角,在裤脚上擦掉了沾在菱角上的泥巴,用牙齿咬掉了硬壳,把菱角掰成两半,跑到母亲身边,递了一半给她。母亲站在水里接过去咬了一口,我站在岸上咬着带汁的另一半菱角。”何江在书里写道。他出走的乡村,值得他时时回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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