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闻 巢湖新闻 肥东新闻 肥西新闻 长丰新闻 庐江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合肥市 > 合肥新闻 > 正文

赠与的房子 还能要回来吗

来源:合肥晚报 2017-06-10 08:20   https://www.yybnet.net/

近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家李某兰(化名)来到合肥市衡正公证处,见人就问,我自己的房子,怎么就不能做主了呢?大家不知道老人家的思维状况如何,就劝着老人家有什么事可以让其自己的子女过来咨询,可是老人家却说孩子不孝。平复了心情之后,老人家告诉公证处工作人员,她想把自己的房子要回来,可是去了房产局,房产局的人让她到公证处咨询。

●案情介绍

原来,早年前李某兰和老伴生活在农村,他们在城里有套房子,可是没想到老伴出车祸走了,什么都没丢下,就丢下了这套房子。因为不喜欢城里的生活,李某兰一直住在农村,可后来农村改建,迫不得已就来到了这里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也大了,因为和老伴只有这一个孩子,又是老来得女,非常的高兴,也特别的娇惯这个女儿。

前年,房价突飞猛进的增长,李某兰的女儿就告诉她,让她把房子赠与自己,这样女儿就能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因为就一个孩子也没想那么多,就将房子赠与了孩子并且当时女儿还告诉自己说,赠与的房子可以是给她自己一个人,跟其他人是没关系的。为了促进和孩子的感情,融洽关系,李某兰就将房子赠送给了女儿一个人,现在也和他们住在了一起。但因为女儿做生意失败,经常和自己争吵,莫名的发火,她现在不想和女儿住一起并想要回自己的房子,女儿却说房子已经被卖掉了。

老人说办理了赠与合同,但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现在因为与家人有矛盾,或是心情不好又想要回房子。这就是所谓的撤销赠与,是否可以呢?

法律规定及告知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赠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不动产赠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以在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为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为李某兰不能提供当时办理的公证书编号,也没有带有效的身份证证件,无从查询到相关信息,公证人员建议她可以到别的公证处或是法院去咨询。无论是家庭矛盾还是真实的意愿表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撤销,但非经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一定权利和义务的。

张宏宇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洪欣

新闻推荐

住房公积金下月调整缴存基数

本报讯6月8日,安徽省直公积金分中心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发布通知,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调整后的基数,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245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仍按合肥市现行...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赠与的房子 还能要回来吗)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