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中小学建设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提高中小学校建设水平,合肥市拟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名义出台《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并于近期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中对学校的建设规模、选址及校园规划,用地面积指标以及校舍主要建筑标准等都有相应规定,如对班额宜按如下设置:完全小学,每班≤45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初级中学,每班≤50人;高级中学,每班≤50人;实施小班化教学的学校,可根据教学需求调整班额。在校园规划设计上,规定学校宜按照教学、运动、生活功能分区布置,减少相互干扰,并连接方便。教学楼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教学楼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体育场地应保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面积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市规划、卫生、消防等有关规定。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将于2017年4月28日截止,市民可反馈意见,方式有三种:传真电话:0551-63505100;电子邮件:575069893@qq.com;邮寄地址: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A区1411室合肥市教育局教育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记者 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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