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税收优先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的一项法定权力,是指当税款与其他债权并存时,税款有优先受偿权。近日,合肥市地税局蜀山区分局获知某欠税企业的房产即将被法院拍卖后,立即向法院发出《税收协助执行函》,列明被拍卖人具体欠税情况,申请法院保障税收优先权,成功追回税款。
(梅龙 记者 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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