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胡明兵
“因价格低,我不同意拆迁,好好的农家乐饭店,被停水、停电、堵塞下水道,院内大树淹死,房屋开裂,损失惨重。这不是在逼迁吗? ”近日,本报读者老郑向记者反映。
老郑是合肥市蜀山区人,2003年10月,他与原包河区义城镇大陈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20多亩土地建“合肥金桂园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桂园),从事“农家乐”经营,并一次性支付租地款25万元,租地协议经义城镇政府见证盖章。
老郑说,一开始,政府非常支持他,但2008年以后,政府一直说要拆迁,导致他不能正常经营,但双方并没有正式坐下来谈过拆迁条件,只是从非正规途径知道政府给的拆迁补偿标准很低,此事就这么一直拖着。 2012年以来,“金桂园”西、南两面开始倾倒建筑垃圾,园内排水沟被填埋,一到雨季园区就发生内涝,房屋、树木经常被淹,水最深时达60厘米。至今房屋及树木还浸泡在水里,树木大量死亡,地坪塌陷、墙体开裂、围墙倒塌,原本生机勃勃的园区如今已破旧不堪。
2015年4月,园区被无故断电断水,值班人员无法居住,无法进行管理,鱼塘上万斤鱼以及大量财物被偷盗。他一直向义城街道及大陈居委会反映,问题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这让他面临着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却无人负责、无人赔偿的悲惨局面。
对此,义城街道办表示,停水停电非因拆迁造成,鱼塘积水、下水道堵塞是因省立医院施工,原水系遭到破坏,大陈村及时组织人员机械昼夜排水一周,效果不明显。就拆迁补偿一事,大陈村多次与老郑商谈未果,后建议其按企业现状评估,老郑要求按自报登记资产按市场价补偿,双方未达成一致。老郑对征迁方案不满意,又不具备企业重新经营条件,以水电为由投诉,原因皆在于此。
对此,老郑则认为义城街道办的答复不实,到目前为止他也没提过具体的补偿金额,只是要求义城街道办恢复水电和下水道。因为只要一天没拆迁,他就有用电用水用下水道的权利,国家也有政策规定,不允许用停水停电的方式进行拆迁。现在他只希望水、电、下水道问题能尽快解决,以减少损失。如果要拆迁,应按2008年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补偿,因为“金桂园”现状毁坏不是他造成的,是街道办和居委会停水、停电、堵塞下水道造成的。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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