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荣)日前,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省政府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意见》的文件,发布12条意见,打出一套“组合拳”,明确将通过在全省推广“税融通”业务、设立小微企业过桥续贷资金、建立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以及全面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等措施,缓解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 “三农”发展融资难题,改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安徽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全面开展“税融通”业务。对已有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纳税信用级别不低于B级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税融通”贷款。需要融资担保的,市县以企业近2年年平均纳税额的1至5倍核定担保额度,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低费率担保增信服务。经办银行应及时向已核定公示担保额度并提出申请的企业发放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从企业提出申请到最终放款,在材料齐全情况下原则上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以内。意见要求,各地要尽快出台“税融通”实施细则,金融主管部门按季度通报业务进展情况,争取2015年底前实现全省覆盖。
意见明确,省财政将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贷款。一是安排10亿元帮助小微企业过桥续贷。资金按各市、县(市、区)上年度小微企业纳税额、上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在全省占比(权重各半)合并计算比例分配。各市、县(市、区)按不低于2倍配套,以市或县(市、区)为单位设立续贷过桥资金,对本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支持。二是每年安排3亿元,建立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实施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发生的单户在保余额500万元以下各类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4321”政银担合作试点。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望提速。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要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快农村“两权”确权登记颁证进度,加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全部挂牌营业。建立“两权”抵押、流转、评估、收储的专业化服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组建国有性质的农村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参与处置相关不良债务。
意见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省级分行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根据资产质量、风险管理能力及所在地信用环境,2015年底前选择不少于10家县(市)支行,扩大其小微企业、“三农”贷款审批权限。
农村商业银行方面也迎来政策利好,意见明确鼓励农商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推动农商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三农”金融债,拓宽信贷资金来源。省信用担保集团和符合条件的市、县(市、区)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对农村商业银行发债项目给予优惠担保费率,年化费率最高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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