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晚报1月9日报道
一名普通的80后,却在名车、名表、出入高档场所等耀眼的外包装下,骗取他人一亿多元的巨额资金。在肆意挥霍资金链断裂后,这名80后主动向警方投案。9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这起让人瞠目结舌的诈骗案。
●80后骗取巨额资金
9点20分,郭某被法警带上法庭。他戴着黑框眼镜,白白净净。据介绍,郭某,合肥人,出生于1981年5月,大专文化程度。原来是合肥蜀山区五里墩街道的工作人员。据检方指控,从2009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郭某在无正当职业和投资渠道的情况下,明知自己资不抵债,虚构与合肥某担保公司合作做企业担保金业务,从事放贷业务为借口,通过许诺支付4分至1毛不等的月息骗得被害人李某、丁某等27人共计142227733元。据了解,在这27名被害人中,最高的被骗了3000多万,最少的也有60多万。
郭某将上述骗得的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买车购房购买奢侈品和支付高额利息,2012年2月4日,郭某因资金链断裂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阔绰假象忽悠很多人
一名年轻的80后,是如何能够在短短两三年的时间里,骗到这么多人共上亿元的巨资呢?在庭审过程中,记者获悉,众多被害人都是被郭某平时表现出来的“阔绰”表象与其貌似有些背景的家境所迷惑。
一名被害人是这样描述郭某的:“他平时生活阔绰,一身名牌衣服,手上都是高档手表,开的都是名车,而且出入都是高档场所,什么贵就买什么,随便吃顿饭都要花上万元。”“他的一双鞋就值三四千,家里有十几双。”“他很少回家睡觉,一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希尔顿和威斯汀等高档酒店住宿。”此外,受害者们还获知郭某的父亲是一个区的财政局负责人,最初允诺的利息也能很快按时归还,于是受害者们纷纷跳进了郭某的“陷阱”中。
在众多被害者的陈述中,记者理清了郭某的诈骗之路。在2009年时,郭某以自己开设了外贸公司、水产公司、传媒公司等,缺乏资金周转为由,向众多的人借钱。为了让受害者相信自己,郭某还带着受害人“考察”了自己的公司。
2009年后,李某就对外表示,自己“借调”在一家担保公司任职,与担保公司的老总非常熟悉。李某对受害者表示,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他向受害者允诺高额利息,借钱从事放贷业务,骗取了大量的钱财。因为其父亲的缘故,很多受害者都信任了他,并纷纷借钱给他。
据检方指控,案发前,郭某总共骗取了一亿多元钱款。最初,郭某每个月支付利息给债权人,从一开始每个月几十万元的利息,到一个月几百万元的利息。最高峰的时候,郭某一个月要还800万元的利息。此外,郭某还用骗的钱买了两套房、四辆车、两块名表和两枚蓝宝石钻戒。而且平时的任意挥霍,也消费了大量的资金。据检方介绍,一两年内,郭某的信用卡曾在餐饮娱乐场所消费上千万元。
到记者截稿时止,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他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宣读完起诉书后,郭某承认“一切属实。”随后,在法庭上,检察官对其进行讯问。
检察官:案发时你做什么工作?
郭某:我在原来的单位停薪留职,后来自己做生意。
检察官:你以什么理由借钱?
郭某:做生意,开公司。
检察官:什么时候开始资不抵债?
郭某:2010年初吧。
检察官:你如实回答,你借了这么多钱?都花哪里去了?
郭某:一部分购买房产和汽车奢侈品,一部分还利息了。(声音越来越低。)
检察官:购买房产和汽车奢侈品这一部分花了多少钱?
郭某:大约在2000万元。
检察官:剩下的钱都到哪里去了?
郭某:偿还高额利息。
检察官:现在还有剩下来的钱吗?
郭某:没有。
检察官:现在是否还有资产偿还受害人?
郭某:没有。我的车、房已经抵押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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