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黄昏,晚霞如火,我独自在喧闹的花冲公园里散步。忽然,路边的树丛里冲出一只兔子,冲到我跟前的时候,又猛然停住了,仿佛迷了路。我惊奇地看着它,浑身灰遢遢的,两只大耳朵支棱着,整个形体呈现出一种病态的消瘦。它在东张西望,我能看出它的紧张,似乎还在发抖。我试着蹲了下来,它竟没有逃走的意思,仿佛,它之所以突然出现,就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就是为了让我给它一个安身立命之地。我想,它肯定是饿久了,横竖是个死,倒不如把自己交给这个人试试。现在想来,动物其实和人一样,天性里也有好赌的因子。
于是,这只来历不明的兔子在我的阳台上安了家。我给它洗了个澡,发现它原来是白色的,那么好看的白色,像一团滚动的棉花。一只兔子到底能活多久?一只兔子到底能长多大?与生命有关的问题似乎都不能细想,想得深了,人极容易沮丧。
童年的时候,我逮过两只兔子。一只是在巢山上逮的,尚在婴儿期,长着一身灰不拉叽的毛,蛰伏在一个小小的雨水冲刷出来的洞穴里。它在我的手里心挣扎,应该还发出过一两声恐惧的叫喊。那只兔子我养了四个多月,它也在我的精心喂养里,一天天长大。每天放学,我都会从田埂上采来它的一日三餐。毛豆的叶子,小东西最爱吃了,每次装了半书包,一天下来,就被它吃了个精光。母亲担心它会被撑死,时常会挑出一部分菜叶,第二天再喂它。菜叶确实要“挑”,有些菜叶,根本放不到第二天———在精心的人工喂养里,它居然学会了挑肥拣瘦,那些不新鲜的叶子,它碰都不愿意碰一口,因此几天下来,笼子底部就铺了一层凋萎的叶子,而它就像个悠游的国王,肆无忌惮地在叶子上拉屎和撒尿……母亲时常笑话我,说我把它惯坏了,哪怕是个人呢,也不至于会生出如此刁钻的胃口。也不能老是喂毛豆的叶子,每隔几天,我就得想办法给它找来些新鲜的青草。它仿佛已经预见了自己的命运,因此在有限的幸福岁月里,它尽情地挥霍着我对它的宠爱。那四个月,它是我的绝对主宰。
可惜它最终死于非命,那时候它已经很大了,体态丰满,一身灰不拉叽的毛发,散发出一种富营养的光泽。那个夜晚,我们去新庄看露天电影,《渡江侦察记》,等我们回家的时候,笼子里已经空了,地上是一堆凌乱的毛发,还有一滩新鲜的血。凶手是邻居家的大黄狗,对于这只肥硕的兔子,它垂涎已久。等我找到大黄狗的时候,它居然已经酒足饭饱,幸福地睡着了。大黄狗也是我的好朋友,每天放学,它总是守在村口的大桥上,风雨无阻。一看到我,就远远地朝我追上来,尔后,在我的身前一路小跑……我原本拿了根棍子,准备教训教训大黄狗,但一看到大黄狗,我又放下了。我傻傻地看着一地兔毛,难过得哭了起来。从梦中醒来的大黄狗显然知道自己犯下了大错,它一声不吭,低着头,慢慢地摇着尾巴,默默地消失在夜色深处。那一夜,我呆呆地守着空空的笼子,始终不肯上床,始终在想象它被撕咬的疼痛、恐惧和垂死挣扎的样子———如果我不去看露天电影,如果我记得关上它的房门,它就不会死于非命。它会恨我吗?我不知道。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母亲总是含糊其辞,姐姐总是辞不达意,最后,她们都被我问烦了。它不是人!所以不会恨!不是人,就一定不会恨吗?那时候,我总觉得它是会恨的,不是人,但它也会恨。
另一只兔子是在小圩里逮的。是秋天了,我和二哥在挖荸荠,它忽然出现在荸荠田里,一路狂奔。我丢下铁锹就追了上去,我那个跑啊,心脏都快蹦出来了。现在想来,我已经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要去追一只兔子,按照常理,人是不可能追上兔子的,但事实上,我追上了。我居然一直没有放弃,居然一直追到了两里之外的小圩埂上。最后,它赴死般跃入水里,在水里挣扎,张惶,大约,还有一丝对人的绝望。
在水里,我把它按住了。那是一只成年的兔子,如果它是人类,至少已经超过了五十岁。它挣扎的力气太大了,即便是在水里,我也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上岸的时候,我几乎已经精疲力竭,它还在我的手里,惊恐万状,一直没有放弃过挣扎。在村民们的指使下,我抓着它的两条后腿,将它狠狠地掼在圩埂护坡的石头上。再掼!已经不需要再掼了,我只掼了一次,它就放弃了挣扎。
我傻了。那时候我还不到十岁,虽然已经养死过一只兔子,但我还是无法面对自己制造的死亡。在把那只死兔子丢给二哥之后,我就独自回家了。我知道,兔子不仅是狗的大餐,对于乡下的农人们来说,也是难得的美味。
母亲不敢动手,只好请来了春明大婶。那个秋天的黄昏,春明大婶的双手沾满了鲜血,一把触目惊心的菜刀,染红了夕阳的脸。我骇然地站在她的身边,看着她剥皮,看着她开膛,血光中的春明大婶容光焕发,仿佛,她宰杀的不是一只穷途末路的兔子,而是一匹狼。更令我骇然的是,春明大婶竟然还抠出了兔子的眼睛,用水简单地洗了洗,在众目睽睽之下,微笑着吞了下去!在牌楼的母辈们口口相传的偏方里,生吃鱼眼和兔子眼,可以防治眼睛老花。那时候的春明大婶已经四十好几了,她已经吞下去无数双鱼眼,每吃一次,就要拉一天的肚子。最厉害的一次,几乎来不及提裤子,在茅厕和后门之间奔走了一个星期。这一幕,成了牌楼人一个最为持久的娱乐性的笑料和谈资。然而春明大婶依旧执迷不悟,在漫长的寡居岁月里,春明大婶成了一个狂热的鱼眼爱好者。她几乎活成了一只猫,循着鱼腥味,笑眯眯地出现在刚刚买回一条鱼的人家里……如今,将近三十年过去,春明大婶已经成了半个盲人,另一只勉强还能见光的眼睛,也只能模糊地看见在她面前晃动的人影。这真是个绝妙的讽刺,然而谁能相信呢?生吃鱼眼和兔子眼,依旧是牌楼的母辈们笃信不疑的偏方之一。在她们看来,偏方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春明大婶的命,实在是太硬了,她三十多岁就克死了丈夫,四十岁不到,又克死了唯一的儿子———偏方,通常都不适合命硬的。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些怪论,尤其是到了今天,一个求医问药已经很便捷的年代,那些凶险的偏方,何以仍会让牌楼的女人们笃信不疑?在漫长的年少岁月里,总有一些依赖偏方的老人,第一天还在地里忙活,有说有笑的,第二天,突然莫名其妙地撒手人寰。我相信,所谓的偏方只是一个人的偶然的命运,而某一些偏方对于某一些人,本身可能就是致命的。
兔子肉的味道我已经忘了,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吃兔子肉。有一年春节,一个远房亲戚送来一块风干的兔子肉,母亲用红椒加小葱爆炒了,红的红,绿的绿,看上去非常诱人。但我始终没有动筷子,母亲于是说起了那个秋天的黄昏,母亲说,为了争吃一块后腿,兔子肉还没下锅呢,你和妹妹就在吵架了……我有些将信将疑。那个秋天的黄昏,我在其中,许多细节已经模糊,只有春明大婶血呼啦啦的手,还清晰地留在我的记忆里。事后我专门问过妹妹,对于那顿美味,妹妹已经没有了任何记忆,她已经忘却了那个秋天,甚至忘却了我曾经喂过一只兔子。人类是最善于健忘的动物,很少有人能记住自己无意中犯下的恶,也很少有人愿望为之忏悔,并在漫长的人生里,真诚地修行。
这是与我相遇的第三只兔子。虽然来历不明,但我决定好好喂养。我从小区里拔了一篮子青草,但它只是潦草地吃了几根,就懒洋洋地卧下了。我又从超市里买了一斤红萝卜,切成一丁一丁的碎块,它用鼻子小心地嗅了嗅,一天过去,居然没有吃一口。我急坏了,它非饿即病,我急忙向兽医求救,但那时候,合肥还没有专门治疗兔病的兽医,也没有一个医生愿意给一只兔子打针或开药。它会死的!我坐立不安,事实上,我无法再目睹一只兔子走向最后的死亡。思虑长久之后,我决定回到花冲公园,重新放了它。花冲公园里有许多卖兔子的小贩,或许,它能找到自己原先的“家”。
但它不肯走。一开始,它只是蹲在路牙子边上,懒洋洋地,仿佛随时都会倒毙。它会死的!那一刻它让我深信,它确实已经不久于人世。游人越聚越多,它终于夺路而逃,浑白色的身躯,像一团滚动的棉花。令我诧异的是:它逃跑的姿势看不出任何病态,第二次逃跑,疾如一道雪白的闪电,眨眼间,就彻底消失于灌木深处……原来,所有的病态都只是它的伪装,它终于得以成功逃脱。第二次逃脱。然而花冲公园是开放式的,过于喧嚣,对于一只兔子来说,环境其实并不适合。好在除了孩子们,没有人会真正在意一只逃跑的兔子,它的饥饿、病痛和最终的命运,从此和它的影子一起消失了———仿佛,它一直没有出现过。
叔叔,你干嘛要放走它?一个孩子问我。我笑着摸了摸孩子的头,猛然间,如释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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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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