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建立皖江人力资源大市场,采取多种分配方式留住人才,示范区内实现就业流动无障碍……记者近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安徽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同时加快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示范区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按年度需求目录招揽人才
据介绍,自2010年起,安徽省每年将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示范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帮助示范区搭建区内和长三角地区互联互通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并支持建立皖江人力资源大市场和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安徽市场,形成功能完善的区域性人力资源配置中心,为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和自主创新搭建国(境)外人力资源配置平台。
“我们将根据示范区承接产业、新兴产业和科技研发的需要,编制年度人才需求目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安徽省按照人才需求目录,通过政府提供资助、允许自由进出、放宽待遇等途径,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结合承接产业引进等方式,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示范区有望单独组织公考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安徽省可专门为示范区单独组织实施公务员考录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示范区创办非公有制企业并达到一定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辞职或提前退休手续,对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的,可按规定发给一定的补偿金。
“为了能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我们将采取自主灵活和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安徽省将支持各类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按管理要素和科技要素参与分配,“针对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我们也将采取特殊的分配激励政策,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法。”
拟与长三角自由转移社保
据悉,示范区内将全面落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劳动者在示范区各市、县都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真正实现就业流动无障碍。此外,安徽省还将指导示范区内各市、县间建立异地就医结算协作制度,相关协作服务费用标准由协作双方协商确定,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我们正制定并将实施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之间的衔接办法,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政策,计划在2015年前实现各类制度的可衔接和转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示范区内可自由转移接续,安徽省还将帮助协调示范区各市县与长三角地区联手开展养老、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社会保障合作协议,积极落实退休人员异地认证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协作机制,引导各类引进人才和回乡务工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据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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