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苏某跟他人做了7年的“名义夫妻”,自己却一点也不知情。直到办理房产手续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和名义上的妻子享受过其他单位的房改政策,导致自己无法正常办理自己单位的房改手续。 5月31日,记者从合肥包河区法院获悉,苏某在发现被使用姓名和身份后,将“名义妻子”尹某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行为,赔礼道歉。
苏某是一家计算机厂的职工。 1999年前后,单位为了改善本单位职工的住房条件,按照合肥市当时的房改政策对符合分房条件的职工分配住房。苏某当时即分得房改房屋一套,该房屋的产权为苏某享有其中的81%,单位享有其中的19%产权。
到了2009年,因合肥市房改政策调整,苏某所在单位打算将其持有的19%房屋产权转让给苏某,苏某则依据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办理手续。哪知道,苏某在办理过程中却遇到怪事。房产部门查到其已经在妻子的单位享受过房改政策。但是苏某却不知道。一调查,苏某发现,原来自己当了别人7年的“名义丈夫”。
原来2002年10月30日,省送变电公司的职工尹某为了顺利拿到单位的房改住房,通过朋友得到苏某的姓名及身份资料,并以夫妻名义在自己单位分得房改住房一套。因尹某擅自使用苏某的姓名,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也导致苏某无法正常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
苏某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尹某使用自己姓名的假冒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同时又导致自己无法正常办理上述19%房屋产权转让手续。苏某觉得尹某本身的使用行为具有过错,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尹某的侵权行为,并令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张兰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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