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发通知,加强合肥市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工作,杜绝商品住房预(销)售中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的经营行为。通知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开发商不能预收定金,组织认筹。
未领许可证不得收定金
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调查:“开盘前认筹二万抵三万”的广告成为各楼盘开盘前期促销的口号,也有不少楼盘在前期开盘前排号,造成房源紧张,甚至雇人抢号的怪象。
5月19日,政策出台后的第三天,记者来到省城政务区某楼盘的售楼处,得知该楼盘准备在6月中旬加推楼盘,当记者打听有没有前期认筹活动时,“房产新政出台不准开盘前认筹了,我们现在开盘前期没有认筹活动。 ”置业顾问方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想购买,可以留个联系方式,开盘前他们将会提前告知。
取得许可证10日内明码标价
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调查:为了避免开盘时出现冷清的景象,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也不急于开盘,往往选择观望,有些开发商在等到咨询人数达到理想目标后,再选择开盘,而这时距离取得预售许可证时间可能过去几个月了。“问了哪套房子,置业顾问只会和你说这套房子的价钱,至于其他房屋的价格也不得而知了。 ”
5月19日,记者走访省城几家在售楼盘,装潢奢华的售楼处里都未见到要求公开的“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而置业顾问也只在有意购买的前提下,才会告知准确的价格。“我们刚问了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置业顾问也只大概告诉我们还剩几套,均价8400元,100平米的价格在84万多,并没有告诉我们具体的价格。 ”刚从一售楼部出来的沈先生告诉记者,新政要求的内容未见开发商执行。
“售后包租”被禁止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企业自留房屋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对外销售,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调查:“包租10年,前5年按8%返还收益,后5年则以9%起返还收益,最终实现总收益达到100%。 ”投资者面对“高额回报”的广告宣传,认为会稳赚不会赔,以至于有人草率签合同时交了房款。据了解,投资者并不是同开发商签订后期的租赁合同,一般是与第三方管理单位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一旦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开发商无需承担责任,“倒霉”的还是投资业主。
记者也咨询了几家在售商铺的楼盘,置业顾问也表示,现在购买商铺,没有“返本销售”、“售后包租”。购房者如需出租房屋,需要自行联系。
建筑节能信息鲜见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预售许可情况、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开发建设单位资质、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成本、明码标价书及每套商品住宅备案销售价格、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等信息,在销售现场清晰明示。
调查:“我们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都在售楼部公示了,买房者可以直接看到,我们在宣传册上也印有房子的预售许可证号码,也可以在网上直接查询到。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各家售楼部都将预售许可证等信息公示,但对于通知要求公示的每套商品住宅备案销售价格与建筑节能信息等内容未见。
“违规认筹”等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通知还规定,对违规认筹、捂盘惜售、不按规定明示应公开的商品住房相关信息的行为将加大曝光和出发力度,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对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将暂停商品住房预(销)售活动,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同时,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商品住房市场动态督查制度,加强市场巡查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本报记者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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