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都在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努力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一位在反贪一线工作多年的资深检察官根据自己多年的办案实践,从与众多贪官面对面的接触中,总结出贪官崎岖变态的心理,并向本报独家披露。警醒那些有潜在犯罪心理或者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的人们:“贪如火,不遏则燎原。 ”
◆矛盾:收受名酒却喝散酒
瑶海区检察院在查处某国有大企业的业务经理徐某时,到徐某家中搜集证据,结果搜出各种名酒数百瓶,名牌服装多套,存款上百万,然而,让干警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喜欢喝酒的徐某根本不喝这些名酒,因为他总是打散装酒喝,并且穿的都是工作服,还经常在兄弟姐妹中哭穷。
还有一种让贪官感到矛盾的是,因为抵制不住诱惑,他们成了金钱的俘虏,并享受到犯罪后的短暂快乐,但是摄于法律的威严,他们又担心犯罪被察觉,从而长期失眠、气色憔悴,从而患上各种疾病。
该院查处的一名处座,当被检察官带下楼时,还从口袋里拿出随身携带的药含服下去,此案突破以后,这名处座和承办人交心地说,自从拿第一笔受贿款时,就始终没有安心过,经常做噩梦,而且自己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只能长期靠吃安眠药睡觉。
◆失衡:自认吃亏攫取“补偿”
在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当今,有些贪官看到别人待遇比自己高,住房比自己好等,便产生不平衡的补偿心理,特别是那些买官卖官者。买者认为:我当上官时要把成本赚回来,不然不划算;而卖官者认为,我提拔你,你只给这点回报,也不划算,买卖双方抱着这种病态心理,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不能自拔。而一些年龄偏大的贪官以为,自己工作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过去收入少吃了亏,现临近退休该捞一把,为晚年留条“后路”,也算是对过去的补偿。
瑶海区检察员查处的某国有企业分管后勤的老总就是一个血淋淋的例子,他离退休仅一年时间,但却大肆侵吞国有财产。在检察官对其进行审查的当晚,他后悔莫及,趁办案人员不注意时,拿起办公桌上的烟灰缸砸自己的手,当时表情极为痛苦,边砸边说:“我怎么这样贪财,晚节不保。 ”要不是办案人员及时发现,他的一只手都将被砸断。
◆侥幸:有权敛财逮住倒霉
“就这么一次是不会被发现和查处的。”不少贪官总是会在心理上为自己开脱,然而有了第一次,他们便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直至被抓住时方悔恨不已。瑶海区检察院曾经查处的某局年轻的副局长,他的问题早有反映,上级机关也查过多次,可是每次他能都蒙混过关,但最终栽在了检察机关的手中,年纪轻轻被判十几年徒刑。该院办理的某大型国有企业的两位财务负责人,在单位改制期间,认为原单位很快不存在了,便趁机捞一把,合伙从单位账上贪污数十万元,各买一套住房,可惜这两人房子没住成,就被检察官揪出,分别获刑10余年。
还有一些贪官,作案前或作案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后路,他们并不打算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长期做下去,只要确定把钱捞到一定程度之后,就携资潜逃,或申请调动到别的单位去另谋出路。瑶海区检察院查处的某银行负责人在得到调查他的风声后,携巨额公款逃跑,最终被检察机关抓回,判十几年徒刑。
◆攀比:你办到的我也办到
瑶海区检察院近期查处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本身家里有几套房产,但其却总是不知足,总想换市口更好更大更漂亮的房子,由于一时搞不到这些钱,他打起了公款的主意,一次贪污
竟达60余万元,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这类贪官往往年轻,爱慕虚荣,看到
别人开名车、住洋房,心理极度不平衡,
心想你能办到的我也能办到,于是一味
地追求个人享乐,被金钱、人情关系所
重重包围,从开始的拒绝吃请,到逢请
必到,进而主动寻欢作乐,一旦染上黄、赌、毒恶习,入不敷出后,便又肆无忌惮地收敛钱财。
该院查处的张某、李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内外勾结,虚构拆迁户资料,模仿单位负责人签字并骗盖单位公章,以欺骗手段,贪污国家拆迁安置资金上百万元后,两人各自购买一部小轿车,但好景不长,终被查处。他们一个是结婚不到一年,一个是孩子不满周岁,就这样因为贪婪而葬送了美好的青春。
·谢昌年熊南山本报记者许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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