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城一酒吧老板变卖了自己的两套房产,得款60余万元,但就是不履行偿付他人24万余元房屋租金的生效判决。记者27日从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获悉,这位老板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正被审查。
2005年3月,张志以每年37.6万元的租金,从合肥市为名大药房连锁公司,转租安农大科技长廊二楼,留作自己开酒吧。然而,酒吧虽经营不错,张志却拖欠房屋租金。去年1月12日,法院判决张志支付药房租金、滞纳金等费用24万元。但张志拒不执行,同年3月18日,法院查封了张志的两处房产,并多次责令张志履行法定义务。
因手头没有足够流动资金,张遂申请将查封的房产解冻,他将房产变卖,变卖所得的房款用于履行义务。于是,法院解冻其中一套房产后,同年8月26日,张某将这套房产作价40万元卖给李某,但张志拿到上述27万元的卖房款后,并未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并且于同年9月8日,将其另一套房产以25万元价格又卖给汪某,所得房款亦未用于偿还大药房。
去年11月24日,法院在调查后,认为张某在变卖房产之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已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属于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张志被拘后,后悔莫及,忙让家人四处筹钱还款。2009年12月29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张某已交付26万元人民币及一辆价值7万元的轿车给大药房,并取得对方谅解。 (黄河实习生程玲记者许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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