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30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等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据悉,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合肥中院宣判的首起涉黑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2013年6月刑满释放后,伙同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形成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合肥市、庐江县、肥西县等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故意伤害致一名被害人死亡;非法拘禁中对数名被害人实施殴打、捆绑、浸水等暴力、虐待和以暴力相威胁等行为;寻衅滋事中实施殴打、滋扰等行为;敲诈勒索和强行插手他人经营中,以其组织势力、影响为依托,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索债中打砸毁坏他人财物;为争夺赌场利益及树立强势地位,聚众持械造势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纠集、网罗被告人严某等10多人,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活动,并通过在赌场放高利贷、强行插手他人经营、非法参与经营等违法活动聚敛巨额钱财以支持组织活动,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被告人王某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按照其所组织和领导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严某等15人均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加者,均应按各自所参与的犯罪处罚;被告人魏某某明知他人涉嫌犯罪仍帮助他人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限制减刑;被告人严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刑罚。
(合中研记者唐欢)
新闻推荐
星报讯根据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告,明日(周五)下午14点30分,合肥暂定出让1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约917.16亩。具体...
庐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庐江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