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1月18日专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保监局获悉,安徽省25个试点县市参保居民从明年1月1日起可通过商业保险公司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据安徽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明年1月起,安徽省的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4市以及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等21个县区(包括县级市),将正式启动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补偿、结算等服务。将把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经办职能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归集和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负责安全运行。
据悉,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方式,居民基本医保交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对参保居民及时核报医保以及避免重复参保、报销有益,其中对跨省医保结算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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