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王玮伟) 以租车为由,被告人宋某骗得车主信任,趁着吃饭或住宿期间,假借东西丢在车上,将车主车钥匙骗到手后将车辆盗走。据统计,宋某采用相同的手段,两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1万元。日前,庐江县法院审理了该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12日,被告人宋某租乘夏某轿车到庐江县汤池镇游玩,当晚两人留宿在某小区,宋某谎称到车上拿烟,拿到夏某的车钥匙后将该车开走。经鉴定该车价值7.2万余元。
此外,2012年10月1日,宋某租乘李某驾驶的出租车到庐江县同大镇。当晚,宋某将李某带至该镇连河村五连村民组一农户家中,吃饭期间,宋某称到李某车上拿香烟,拿到李某的车钥匙后将该车开走。经鉴定该车价值3.6万余元。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新闻推荐
车祸“殃及”鱼塘和桃园 男子获8万元补偿 王正茂 实习生 费丹乙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庐江的王辉(化名)遭遇车祸后,不仅身体受伤,家中鱼塘、桃园等的收益也受到严重影响。为此,他十分烦心,7月3日,记者获悉,经调解,他获得8万元补偿。 三年前,王辉骑摩托车在庐江县白湖镇与某单位...
庐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庐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