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合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5.28”系列案件进展,对庐江县近50名严重违纪违法人员进行查处。
昨日,“5.28”系列案件当事人之一,曾任庐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卢荣友,因被指控受贿373万元而站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庭审中,卢荣友表示检方指控属实,并称所受贿赂赃款已全部退回。
职位背景: 从厂长到副县级,历任12个职务
昨日上午10点,被告人卢荣友被法警带上法庭,1.7米左右的身高,略显消瘦,表情淡然。
卢荣友,1963年8月出生,庐江县人。曾任庐江县汤池镇党委书记、镇长、冶山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乡长兼安徽冶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巢湖冶山水泥厂厂长,历任12个职务。案发前是庐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级)。
因在担任职务期间,严重违纪经商,2012年5月28日被调查,随即牵出曾有受贿、索贿行为。
受贿事实:17年间被指受贿373万元
庭审中,检方对卢荣友17年间的25次受贿进行一一指控。据调查,从1996年至2012年,卢荣友任职乡领导期间被指受贿4次、任职镇领导期间被指受贿15次、县领导任职期间被指受贿6次,共受贿金额373万元。
滥用职权:帮助开发小产权房,操纵招标
检方指控,2005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卢荣友收受个体开发商吕某人民币2万元,后接受吕某请托,决定将汤池镇的一块土地给吕某开发小产权房项目。
2011年8月,被告人卢荣友接受卢某的请托,通过与庐江县水利建安公司经理王某打招呼,帮助卢某顺利承接该公司中标的土方工程。
除此之外,2006年10月、11月,卢荣友、汪某向张某提出,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0万元给张某,但不参与所开发项目建设投入,经营管理,不论盈亏,只获取收益。张某先后5次给卢荣友人民币230万元。
被告陈述: 受贿373万元已全部退赃
对于检方的指控,被告人卢荣友表示“一切属实”,并当庭表示,目前其所受贿的373万元赃款已全部退回。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链接
2012年5月28日,合肥市纪委监察局对庐江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荣友等人严重违纪违法立案调查。 “5.28”系列案件到目前为止,查处了严重违纪违法人员近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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