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安晚报》报道:2009年12月21日,河南省长葛市官亭乡的史巧敏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安徽省庐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5年前的一天清晨,史巧敏和丈夫一道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在庐江县收购蜂蜡,不小心将行人钱某撞伤致死,夫妻二人当时身无分文,见四下无人弃车逃逸。5年来,史巧敏日夜受良心谴责,积攒10万元补偿款后,首先想到的是为交通肇事买单。
在道路交通逃逸事故日趋增多的今天,史巧敏5年后投案自首是对生命的敬畏。5年前史巧敏逃逸时丢下了肇事车辆和号牌,警方根据这一线索多次组织抓捕均未果。史巧敏在逃亡的日日夜夜里四处漂泊,拼命挣钱。她知道只有赚足赔偿款才有机会争取受害者家人和公安机关的谅解,才能赎罪。史巧敏夫妇的举动比起大多肇事逃逸者来说是明智的。
史巧敏自首是对法律的敬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条真理适用于每一个交通肇事逃逸者。只要你肇事逃逸了,无论你怎样东躲西藏,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落入法网。史巧敏涉嫌交通违法犯罪后,肯定侥幸心理严重,幻想有一天风平浪静,但良知最终战胜了邪恶。有些交通肇事逃逸者为逃避法律责任,泯灭人性地销毁证据,伪造现场,无情掐灭尚有生存机会的生命之火……导致许多受害者伤的得不到救治,死的得不到安抚。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终有一天会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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