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委联合发布2020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希望消费者在日常消费时能够减少消费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同安市场监管所调解培训机构停业合同纠纷案
2020年6月30日起,同安市场监管所集中收到170余件投诉,均是反映辖区一家儿童早教机构关门停业。会员家长对早教机构突然停课和被二次转课不满,投诉涉及消费者达140余人,涉案总剩余课时9822节,涉案金额1224586.94元。
经执法人员调解,最终促使早教机构与家长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和解协议并积极推动落实。
案例二:庐阳区市场监管局逍遥津市场监管所调解壁挂炉漏水质量纠纷案
2020年12月9日,消费者骆先生向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反映其于2020年初购买的一台2万多元的壁挂炉,在安装但还未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漏水现象,导致家中木地板浸泡水中损坏。因为漏水严重,还导致楼下住户的墙面粉刷层起皮脱落。但经营者不予维修,更不予赔偿。
经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调解,经营者给消费者更换一台全新壁挂炉,并承担因壁挂炉漏水造成地板和墙面损坏的维修费用70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无异议。
案例三:合肥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调解装修设计及施工纠纷案
2020年4月17日,消费者李女士与蜀山区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设计和施工合同。但在施工中,出现因施工图纸打印错误导致混凝土浇灌位置错误,几处新建墙体未达到卫生间防水梁的标准要求,墙体用材未达到设计挂墙式洁具的安装牢固性要求等问题。因与装饰公司就上述问题协商未果,消费者向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投诉。
经工作人员调解,装饰公司承担因土建返工和其他事项的责任,以三万元折算补偿方式立即转款给业主,消费者对解决方案表示满意。
案例四:瑶海区市场监管局和平路市场监管所调解购房居间服务费纠纷案
2020年4月,消费者田女士向瑶海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其在购买房产时支付给分销商3.2万元服务费,却没有享受到优惠和服务,要求退还服务费遭到拒绝而投诉。
经执法人员多次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投诉方退还2万元给消费者。
案例五:新站高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汽车质量纠纷案
2020年9月20日,江女士通过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平台投诉:其购买不久的一辆家用汽车仪表盘多次提示“车辆怠速,请维修”,送至4S店维修更换水箱后,车辆再次出现相同故障。经维修人员重新检查,发现是发动机故障。消费者认为,自己送修时,店里未能及时准确发现车辆真正故障,车辆“带病行驶”以致出现重大损失,责任在4S店。双方意见不一,产生纠纷。
经工作人员协调,4S店认识到了在首次维修接待过程中的问题,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新的原厂发动机。
案例六: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协调解决疫情期间机票退款纠纷
2020年3月,12315指挥中心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消费维权转办件:由于国外疫情形势越来越严峻,于女士花费高额费用通过合肥某公司运营的机票APP为远在国外的孩子购买了多次中转的航线回国。就在于女士翘首以盼孩子回国时,加拿大政府颁发禁令:非加拿大籍无法入境,致使孩子无法入境加拿大转机。为此,于女士电话联系商家要求全额退票,被拒绝后进行了投诉。
经工作人员现场处理协调,商家最终同意全额退票40566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七: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西市场监管所调解早教机构停业退款案
2020年6月3日,城西市场监管所接到夏女士等13位家长投诉,此前他们在肥东某早教中心各自缴纳1万多元的学费为孩子报名参加早教项目,但该早教中心因多种原因不能进行正常教学即将转让,多次找早教中心负责人要求退费,但被拒绝。
经执法人员协调,早教中心负责人和13位家长最终签订了退款协议,协议中明确了退款时间。至2020年8月15日,夏女士等13位家长收到全部退学费用。
案例八:肥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年夜饭定金退款案
2020年5月9日,肥西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夏女士投诉,她于1月18日在酒店预定1月25日的包间,直接付全款2888元。但因为疫情,国家规定不能外出聚餐,所以没有去吃饭。联系商家退款,商家说要等到酒店可以营业时再退款,但后来消费者一直未收到退款。
经肥西县消保委协调,商家退还消费者支付的全款2888元。
案例九:庐江县市场监管局矾山市场监管所调解商品未达到承诺效果纠纷案
2020年5月,消费者何女士在庐江县矾山镇某SPA养生馆内购买了一套美体塑形内衣,价格4500元,穿戴后发现没有达到承诺效果。何女士多次要求退款无果,于2020年11月4日拨打12315电话对商家进行投诉。
经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同意折价退还消费者该商品价款。
案例十: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卧牛山市场监管所调解婚纱摄影预订消费纠纷案
2020年1月底起,卧牛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陆续接到群体性对某婚庆公司的婚庆服务预订消费纠纷投诉。经调查,受疫情影响,多名消费者无法举办婚礼,要求依据不可抗力因素解除与婚庆公司签订的婚庆、摄影、礼服租赁合同并退还预付款项,涉及总金额4万多元,但商家拒绝退款。
经执法人员多次调解,耗时两个多月,商家最终同意退款。
·丁云 本报记者 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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