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2010年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以来,肥西县紫蓬镇以《会计法》和《会计法实施细则》为依据,严格执行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坚持“六个统一,四个不变”原则,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强化流程管理,坚持财务公开,不断夯实村级财务管理基础。
制度建设先行,用制度减负
紫蓬镇在成立中心之初,就制度先行,以《会计法》和《会计法实施细则》为依据,并严格执行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按照“一村一账”方式进行分户核算管理,建立统一的村集体“三资”台账,坚持“六个统一,四个不变”原则,即:“统一委托程序、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财务制度、统一档案管理”,坚持“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三资’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并根据辖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多个文件。
为了做好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强化村集体成员财经纪律,紫蓬镇每年通过会议、专项培训、市级农村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对中心人员、村集体两委其他成员和报账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规范流程操作,用程序防腐
面对时代要求和基层社会事务的复杂性,怎么控制和防范各种小微腐败和不合理支出,为基层防腐倡廉提供保障,规范的操作流程就成为了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抓手。紫蓬镇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规范的村级财务管理流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村集体经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专户,支出按照事项清晰,支出合理、合规、合法和程序规范的要求,由村报账员初审报村集体党支部书记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复核,镇驻村联系负责人审查,行政负责人审批的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在履行完成以上流程后,由报账员报送中心由代账会计、资金会计和中心主任履行复核并完成支付。
开展无现金结算,用创新防漏
制度可以减负,程序可以防腐,那么是不是就没有漏洞呢?事实上,现金结算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导致整个管理过程和结果失效。2017年,紫蓬镇中心参照国库集中支付的做法,取消了备用金和备案的专用存折,实行银行直接支付,村集体每次报账时将应支付给个人的所有支出,制作成明细的代发清单,经中心审核后,通过银行按照委托协议要求直接转到个人提供的存折上,通过这一方式,全面实现了直付制。
坚持公开公示,防微杜渐
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是保证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抓手,通过长期坚持这一做法,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民主和党风廉政建设。自中心成立以来,坚持每村每个季度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当期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增减和重大事项收支明细,在此基础上,2018年,肥西县在该镇先期试点开展了“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新技术新设备,实现了村集体财务公开公示网络化,平台数据按时更新,所有的村民可以直接通过平台查看本集体组织的每一笔收支发票及相关凭证附件等,实现了即看到数据,又看清内容。通过不断的完善公开公示方法,让群众能够充分地了解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一步的公开透明,起到防微杜渐的效果。
晨报记者 张琳琳 通讯员 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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