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单位的社会服务,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做到尽心尽责为民服务,现结合工作实际,遵循“公开、便民、廉洁、高效"原则,制定以下服务承诺制度:
一、热情服务,依法办事
做到态度和蔼、细心周到、及时高效、廉洁自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首问负责制
第一位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负责人,不论所办事项是否与己有关都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听记,弄清来意后,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依法依规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必须及时引领至相关科室人员处办理,并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直至工作事项办理结束。
三、限时办结制
中心各科室受理各类事务,根据申请的项目需求,根据办理时限,明确办结结果,及时限时办理。
四、二次办结制
工作人员在第一次受理服务对象的事项时,须当场审核申报的资料是否齐备、规范,符合要求的立即办理,并告知办结时限;如需完善条件,须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及要求,第二次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及时办结。
五、严格执行五项禁令
(一)严禁吃、拿、卡、要
(二)严禁办事拖拉
(三)严禁推诿扯皮
(四)严禁态度冷漠
(五)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公开流程、规范运行
中心各项工作流程均对外公开,严格执行工作流程,规范运行,严禁人为因素现象存在。
七、严明纪律、责任追究
凡违反县委、县政府有关效能建设或政风行风评议要求,以及违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51—68837388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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