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欣记者李斐)信用卡并未离身,却收到来自南京商场刷卡消费2万余元的信息。12月18日,肥西县公安局透露,该县警方破获信用卡盗刷案件,嫌疑人通过“特殊pos机”,在消费者买单刷卡瞬间,将其信用卡信息及密码复制,后期通过写卡设备复制信用卡疯狂盗刷。
1月15日,家住肥西县上派镇的张某在家中收到一条刷卡消费信息,显示于当日10时,在南京某商场消费2万余元。随后,经过张某与银行反复核实,证明其信用卡卡在异地被盗刷。2月21日,张某带着银行交易流水前往肥西县公安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奔赴盗刷地南京某商场核实,通过刷卡凭条显示,有人持有张某信息的信用卡,一次性购买4台高档手机,消费2万余元,且凭条上还留有模仿“张某”签名字样。由于实际持卡人张某报警时间与被盗刷时间距离时间较长,商场未保留当时的监控视频,调查陷入困境。
为了尽快破案,民警继续深挖,对商场当日所产生的全部数百张银行卡消费凭条进行全面检索。经过仔细查看,民警发现另一张笔迹完全相同且签有“张某”姓名的消费凭条,更诧异的是,两张消费凭条的时间几乎重合。通过这张凭条,民警倒查出该银行卡信息,持卡人为家住南京的周某。
周某有重大犯罪嫌疑,民警随即开展布控,但因其居无定所,一直未抓捕成功。11月25日,经过缜密侦查,民警在南京市栖霞区某小区内将周某抓获。11月28日,又根据他的供述,民警在合肥市庐阳区租住房内将其同伙陈某抓获。
据交代,周某是家二手手机店主,通过自学学会用改装的POS机、写卡器等复制信用卡信息的犯罪手段。2018年底,周某在某QQ群内结识了在合肥某娱乐场所上班的陈某,便怂恿他使用其提供的POS机,对结账客人的银行卡进行信息复制。
听说有利可图,动了心的陈某按照周某的要求,用经过改装的POS机对前来消费的张某信用卡信息进行复制,并将信息传至周某处。周某收到信息后,利用写卡设备复制了张某的信用卡,并购买了4台高档手机。
由于购买的4台高档手机价值超过2万元,当天在刷爆复制的张某信用卡后,为了避免营业员怀疑,周某无奈之下使用自己的银行卡,签上“张某”的名字。随后,周某将4台未拆封的手机变现,与陈某平分赃款。
目前,周某、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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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