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为补齐购买4部手机的零头,还刷了自己的卡,警方依此顺藤摸瓜将其抓获
人在合肥,卡也没离身,肥西县的张某却收到刷卡消费信息提示,他在南京某商场消费了2万多元。经过肥西警方调查发现,张某的卡系被人盗刷。原来,在受害人买单刷卡时,嫌疑人通过改装的POS机,复制了其信用卡信息,并在复制卡片后疯狂盗刷。百密一疏的是,嫌疑人当天因购买4部手机刷爆了受害人的信用卡,无奈使用自己的银行卡补齐了十多元的零头,因此露出了马脚。
受害人:信用卡被异地盗刷
“我人在合肥,卡也在身上,怎么收到了南京的消费信息?”今年1月15日,在肥西县上派镇家中的张某收到一条刷卡消费信息,信息显示,当天10点,他的信用卡在南京某商场消费了2万余元。随后,张某与银行反复核实,证明其信用卡在异地被盗刷。2月21日,张某带着银行交易流水前往肥西县公安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报警。
接报警后,民警奔赴盗刷地南京某商场核实。刷卡凭条显示,张某的“信用卡”一次性购买了4台高档手机,消费2万余元,且凭条上还留有“张某”的签名。
此时,实际持卡人张某报警时间与被盗刷时间的距离时间较长,商场未保留当时的监控视频,调查陷入困境。
为尽快破案,民警继续深挖,对商场当日数百张银行卡消费凭条进行全面检索。民警发现了另一张笔迹完全相同并签有“张某”姓名的消费凭条,且两张消费时间几乎重合。通过这张凭条,民警倒查出银行卡信息,该卡持卡人为家住南京的周某。
嫌疑人:因“补零头”露马脚
民警随即布控,但因其居无定所,一直未抓捕成功。11月25日,经过缜密侦查,民警在南京市栖霞区某小区内将周某抓获。11月28日,又根据他的供述,民警在庐阳区租住房内将其同伙陈某抓获。
据交代,周某在南京经营一家二手手机店,自学了使用改装的POS机、写卡器等复制信用卡信息的技能。2018年底,周某在某QQ群内结识了在合肥某娱乐场所上班的陈某,便怂恿他使用其提供的特殊POS机,对结账客人使用的银行卡进行信息复制。
听说有利可图,陈某按照周某的要求,对前来消费的张某信用卡信息进行复制,并将信息传至周某处。周某收到信息后,利用写卡设备复制了张某的信用卡,并进行盗刷,购买了4台高档手机。随后,周某将4台未拆封的手机变现,与陈某平分赃款。
为何周某在商场还用自己的银行卡付款了?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周某购买的4台高档手机价值超过了2万元,当天在刷爆复制的张某信用卡后,还有十多元的零头。周某无奈之下使用自己的银行卡,为了避免营业员怀疑,又签上“张某”的名字。
目前,周某、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张欣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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