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13日上午,肥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董某伏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0年起,被告人董某伏伙同他人在肥西县山南镇向多人实施高利放贷。期间,被告人徐某甲经与董某伏商议,带领被告人徐某乙、徐某丙共同参与索要高利债务,并逐渐与董某伏共同实施高利放贷,利润均分。为索要高利债务,董某伏、徐某甲采取电话、短信辱骂,威胁,殴打,带老人上门滋扰,锁门阻工,滞留他人住宅等各种暴力及“软暴力”手段,长期反复实施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董某伏、徐某甲为首要分子,徐某乙、徐某丙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周某、江某因参与寻衅滋事犯罪同时受审。
(记者 朱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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