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欢通讯员王昕)在车辆起步时,未能观察路面情况,肥西一女司机驾车轧死6岁侄子。11月6日,记者从肥西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薛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4月5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薛某某因处理拆迁事宜赶回肥西县老家。事情处理结束后,发动车辆刚起步,她感到车子好像轧到了东西,无法前行,慌忙停车下去查看,发现车辆轧到了自己6岁的侄子。她赶忙回去喊人将侄子送到医院,但是孩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出警勘验现场,对事故责任作出处理,认定被告人薛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人薛某某的行为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认定,被告人薛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主动归案构成自首情节,且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同时在检察院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对其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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