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合肥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星星之火发展成燎原之势,直至今日,民营经济已经撑起了“半壁江山”,为合肥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近年来,合肥更是持续不断出台政策,鼓励、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萌芽:个体户弥补国营、集体经济缺陷
1979年底,合肥全市个体工商业户仅170户,从业人员1000人左右,主要从事饮食、服务、修理和手工编织等,远远不能满足人民日常生活的需要。为此,合肥不失时机地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业,一方面方便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安置大批待业人员。而这些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人员,则充分发挥服务多样、灵活方便的特点,摆摊设点,走街串巷,上门服务,凡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服务项目,他们都积极经营,而且待客热情,服务周到,价格灵活。他们的出现,弥补了国营经济和集体企业网点不足的缺陷,很受群众欢迎。
1980年6月上旬,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发给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已有650家,还有众多暂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在个体工商户发展较快的西市区,截至当年10月底,已达584户,比上年年底的90户增加了6.5倍。
合肥发展个体工商业的做法得到了安徽省的肯定。1980年,省委批转了合肥市《关于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业的情况报告》,认为合肥允许和支持个体工商业开业,不仅对国营商业是一种补充,而且有利于改变国营商业独家经营、越搞越死的局面,对活跃经济生活,扩大就业门路,满足人民生活多方面的需要,都有重要意义,并要求全省各地按照合肥市的办法执行。
发展:
1999年个体户超10万户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合肥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1992年,合肥市个体工商户登记数为1.23万户,从业人数近2万人,私营企业为457个,从业人数为5172人。到1999年,全市个体工商户登记数已超过10万户,从业人数21.8万人,私营企业为6689个,从业人数为8.7万人。
纵观整个上世纪90年代,合肥市委、市政府先后创下多个全省首例,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引导、鼓励和规范民营经济的发展,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领导、协调和管理。同时,工商、水务、物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动创造条件,竭尽全力支持、服务个体私营等民营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和长效机制。
在个体私营经济处于姓“资”姓“社”的怀疑时期,合肥市委、市政府采取“不争论、不张扬、不阻止”的态度,放手让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对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错误,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统一思想,积极引导,逐步规范,帮助其趋利避害,最终使不少企业做大做强。
壮大:
民营经济撑起“半壁江山”
进入21世纪,合肥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已形成相当规模。为了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配合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实现企业资产重组,优化经济结构,2001年,合肥市在“十五”规划中确立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步伐,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决策。同年6月,中共合肥市第八次代表大会提出,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与发展县域经济、高新技术产业与开发区建设共同作为合肥市经济发展的重点。此后,合肥市结合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全面改制,大力实施“国退民进”战略,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形成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企业)经济共同发展的新局面。自此,合肥民营经济步入异军突起、迅速发展的新阶段。
整个“十五”期间,合肥市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民营经济规模和效益不断提升,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中,科大讯飞、恒大自动化、三联集团等企业兴建开发的技术在国内居领先地位,生产的部分高科技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组织结构日趋优化。
在之后的“十一五”“十二五”时期,合肥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高科技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确立个体私营经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鼓励民营企业开拓市场,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和政府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合肥市民营经济年均增速达20.1%,经济规模不断壮大,所占比重稳步上升,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也越来越大。
反哺:
民营经济解决近半就业人口
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在促进社会就业和资产重组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五”期间,合肥全市民营经济新增就业达到41万人,平均每年向全社会提供8万个就业岗位,零售、餐饮、出租车、农贸市场、社会服务等90%都是个体私营企业。全市有450多户民营企业采取购买、兼并、参股、托管、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存量盘活和企业职工再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吸纳了全市70%以上的新增就业人口,解决了全市42%的就业人口,缓解了日益凸显的就业压力,成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
规范:
制度保障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合肥持续不断出台政策,鼓励、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13年,合肥市就以人大立法形式出台了《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让民营经济发展有了“刚性”的法治保障。此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18条,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8条等一系列文件政策相继出台,更是推动合肥市民营经济发展焕发勃勃生机。去年,合肥市又出台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实施意见,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发展等政策,为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更为良好的环境。
2019年,合肥印发《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再加“一把火”。值得注意的是,政策高度关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10条政策中5条政策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集中解决融资难题。
民营经济发展大事记:
(1)1992年5月20日,农民企业家胡文泉、胡启贤夫妇,办起肥西县第一家民办建材建筑集团公司。
(2)1993年3月19日,合肥探矿机械厂被无锡探矿机械总厂“吞并”,成为安徽省首家被外省企业“吞并”的企业。
(3)1995年2月7日,据统计,城隍庙、坝上街、中菜市、双岗四大集贸市场1994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
(4)1996年11月13日,进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改革,989辆出租车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5)1997年10月8日,市首家民营企业党委在合肥华贝皮革有限公司成立。
(6)2000年12月2日,明珠国际大酒店开业。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王伟/文 高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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