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安全,根据举报线索,4月15日,县公安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连续查处两起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质(汽油)行为,形成打击一处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当日上午,县公安局桃花派出所民警在桃花镇宁西路与冬梅路交口及肥西县经开区金寨南路安利合成革公司门口巡逻时,发现两处均停放一辆面包车,疑似在非法销售汽油,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危险极大。为及时消除隐患,执法民警遂将两台车辆及相关设备暂扣,将涉嫌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质的秦某某、解某某依法传唤至县公安局桃花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询问调查。经询问,两人对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质(汽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对两起违法行为中的两台加油机等涉案物品收缴,对秦某某、解某某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1日、10日的处罚。(余晓玲 何贤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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