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合肥中院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截至4月11日,全市法院已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61件663人,判决47件539人,判处重刑人数149人。全市两级法院以实际行动,为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护航,让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一些恶势力集团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以其恶名对群众实施暴力,不择手段攫取老百姓的利益,染指赌博、色情等行业,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合肥法院果敢亮剑,重拳出击,以庄严的司法审判,守护一方安宁。
2013年以来,以王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肥西县、舒城县、庐江县、长丰县和合肥市等地以暴力和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开设赌场,以在赌场内放高利贷、抽头等方式牟取暴利。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追讨高利贷过程中,王东等人通过捆绑、软禁、滋扰、殴打、打砸等方式迫使他人支付高额钱款,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为非作恶。
2018年11月30日,合肥中院对王东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王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限制减刑。其他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
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
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他们在催债过程中,采取上门骚扰、堵锁眼、胶水封门、放爆竹、送花圈、强行闯入室内辱骂、威胁等“软暴力”方式达到非法目的,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随着一个个“套路贷”黑恶势力被严惩,金融市场得以净化,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在合肥法院审判的案件中,窦昌明案是“套路贷”黑恶势力被严惩一个典型。2011年,窦昌明成立投资管理公司,拉拢、网罗近亲属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专门从事非法放贷、讨债活动,逐步形成了以窦昌明为首的“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采取“套路贷”方式,诱骗被害人签订空白借款合同、借条、收条、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收条等材料,欺骗、威逼利诱被害人签订、办理房屋处置委托公证等,制作虚假银行流水,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或直接肆意填写借款金额等,虚增债务,向被害人非法催债。2014年,窦昌明又成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管理、出租非法侵占的被害人房屋牟利。
窦昌明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诈骗他人财物共计近千万,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干扰了合肥经济、社会、司法秩序。2018年2月20日,合肥中院对窦昌明等1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窦昌明获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他成员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三年不等。
(周如洋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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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