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肥西县重点局获悉,该县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其中明确规定,从今年开始至2020年完成集体租赁住房建设试点目标800套,每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总计约7.2万平方米。
实施方案规定,集体租赁住房建设要以农民自愿为原则,要让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环保要求,安排在区位条件较好,基础设施完备,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配套较好的城乡接合部、产业园区等人口净流入较大的区域,项目用地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认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此外,房屋建成后,只能出租使用,不得出售,不得转租、抵押、转让,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坚决杜绝变相小产权房。
据了解,该县今年先行在紫蓬镇工业聚集区附近选址开展项目试点,2019年将在全县范围内各乡镇园区多点推广。目前紫蓬镇试点项目开工前各项审批工作已完成,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徐启玖 记者 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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