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记者从肥西县建设部门获悉,该县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这意味着合肥县域试点取得重大进展。根据目标,先行在紫蓬镇选址开展项目试点,从今年开始至2020年完成集体租赁住房建设试点800套,总计面积约7.2万平方米。
为进一步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切实满足市民合理的住房需求,肥西从今年5月份起先行在紫蓬镇工业聚集区附近选址开展项目试点,2019年将在全县范围内各乡镇园区多点推广,逐步形成新的住房供给常态。
据了解,未来3年将完成建设试点目标800套,其中2019和2020年各需完成400套建设任务,每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总计约7.2万平方米。目前,紫蓬镇试点项目开工前各项审批工作已完成,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集体租赁住房建设要以农民自愿为原则,要让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环保要求,安排在区位条件较好,基础设施完备,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配套较好的城乡接合部、产业园区等人口净流入较大的区域,项目用地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认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
另外还规定,房屋建成后,只能出租使用,不得出售,不得转租、抵押、转让,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坚决杜绝变相小产权房,让更多人住有所居。
在运营模式上,肥西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具有租赁管理运营能力的,自主运营;不具备自主运营能力的,鼓励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将集体租赁住房委托住房租赁公司管理和运营,提高租赁业务和物业管理的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为了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联合体进行公开招投标。对于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将由县住建部门在结构安全、建筑质量和建筑节能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
(徐启玖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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