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肥西县上派镇一女子罗某购买车辆和加油器材非法私自售卖汽油,被市民举报。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肥西县公安局依法执行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5月14日,肥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警称,在肥西县上派镇派河大桥辅道桥墩下有人私自售卖汽油。民警赶至现场,现场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皖N***08的金色商务轿车,经现场检查后发现车后座内有一个油罐及加油枪等物,因现场未找到车辆所有人,民警果断用拖车将车拖离扣留并联系相关专业机构将加油车辆封存,对车内油箱液体进行鉴定,经鉴定,车内油箱液体为95号汽油。
同时,民警经调查锁定了违法嫌疑人罗某的身份。迫于压力,5月17日,违法行为人罗某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在强大的证据面前,罗某对2017年10月份至今,分别使用车牌号码皖A***16面包车在肥西县上派镇华邦万派城小区辅道处、车牌号码为皖N***08商务车在上派镇派河大桥桥墩处,非法储存、买卖95号汽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罗某因经济捉襟见肘,想起自己先前开出租车时曾加过私人贩卖的汽油,觉得有利润可图,如果私自贩卖汽油给他人肯定也会牟利。于是罗某自2017年10月份以来,购置车辆、加油器材等装置,以非法途径购买大量的散装汽油,通过微信朋友圈寻找买家。经公安机关查明自2017年10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罗某非法经营贩卖汽油非法获利近万元。
因罗某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肥西县公安局先期依法给予罗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随着办案民警继续深入调查,固定了罗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证据,6月1日,经肥西县公安局批准依法对罗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立案侦查,同日对犯罪嫌疑人罗某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现罗某被取保候审在其住处,等待罗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韩婷 通讯员 张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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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