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合肥一男子私自开厂,还违规排放含有有毒物质铬的废水。昨日,合肥市肥西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污染环境案。
戴某,男,43岁,2012年上半年,他通过他人租赁了肥西一处废弃房屋。去年下半年开始,他在未取得任何生产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办电镀厂,为多家工厂生产的汽车配件进行金属表面镀锌。
对于生产中所产生的含有有毒物质铬的废水,戴某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有效处理,而是将其随意排放至厂外。8月18日,戴某被抓获归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戴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戴某当庭表示认罪。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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