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氏”被撞身亡,无人认领的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处理?9月22日,肥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赔偿案。通过DNA鉴定,警方找到了死者“无名氏”的母亲,在调解之后,保险公司同意赔付“无名氏”母亲80万余元。
案情:“无名氏”被撞身亡,驾驶员担全责
据了解,2020年4月6日晚,驾驶员连某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肥东县合青路行驶,撞上正在该道路上行走的某名男子,导致其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最终死亡。事故经肥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连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无相关证据证明被撞男子身份信息,该“无名氏”无责任。
事故发生在疫情期间,经肥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第三方,通过DNA鉴定,确认“无名氏”男子实际母亲为李某某,也证实了“无名氏”为李某某失踪的儿子董某某。
2020年9月,李某某向肥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驾驶员连某某赔偿其儿子董某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89万余元,并要求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某物流公司及承保事故车辆的某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肥东法院立案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特约调解员积极与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及李某某进行沟通。
调解过程中,法官在核实事故认定书等相关证据后,并在确认了董某某未婚、无子女,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与调解员一起说服驾驶员连某某和保险公司与李某某进行沟通,取得了李某某的谅解书,最终某保险公司同意赔偿李某某各项损失80万余元。
说法:交通事故导致“无名氏”死亡的,谁来索赔?
当前,交通事故造成的纠纷日渐增多。一些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害者应该怎么赔偿,也成了保险公司、各索赔主体、司法机关等争议的焦点问题。
1.“无名氏”交通事故是否可以不赔偿?
“无名氏”也是合法的公民,其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因此“无名氏”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侵权人不得以“无名氏”查不清身份就不予赔偿或者怠于承担赔偿责任。
2.交通事故致“无名氏”死亡,谁来索赔?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无名氏”因交通事故死亡的索赔权利人,但《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无名氏”的近亲属可以主张赔偿责任。此外,“无名氏”生前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也可以主张赔偿责任。还有,因支付“无名氏”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主张赔偿权。
但如果“无名氏”没有近亲属,也无法查明身份时,肇事者是否就可以“逃过一劫”呢?新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损害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所得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其损害赔偿权利人确认后,通知有关部门交付损害赔偿权利人。周丽敏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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