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7月,县民政局共为37958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1341.405万元,其中,按照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标准,为152位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30.93万元。按照每人每月50元补贴标准,为37806位80-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1310.475万元。为确保高龄津贴发放衔续跟进,该局坚持“四保障”原则,强化民生工程监督监管和资金发放,为高龄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福利待遇发放奉献“一瓣心香”。
落实制度保障,强化资金管理。该局联合财政局出台《关于印发<肥东县高龄津贴、农村地区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优化健全高龄津贴制度,完善资金管理。精心部署、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广泛动员各级民政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提高工作效率,有序效开展高龄津贴工作。
按月发放保障,动态监管到位。转变工作思路,完善高龄津贴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全年动态受理高龄津贴申报、核对、发放,做到100%全覆盖全县80岁以上老人。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在保障上半年高龄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的基础上,从7月份开始,按月申请、按月发放高龄津贴资金,做到享受人员信息更新更及时,发放数据更精准,应发尽发。同时,完善监督管理程序,实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做到精准审核,层层把关,做到不漏发一人、不多发一人。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做到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互联互通保障,数据共享覆盖。该局高龄津贴发放办公室落实全天候与县殡仪馆、公安系统、人社系统沟通对接,进行高龄老人数据共享,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准确掌握高龄老人的信息变动情况,如到龄老人数据筛查、户籍迁出迁入、死亡火化等情况,做好高龄津贴享受对象的新增、核销和管理工作,确保发放数据精确完善。与县财政部门协调筹措,保障预算资金及时下拨,发放有序。
发放程序保障,发放途径更便民。进一步完善高龄津贴资金的发放流程,严格发放程序。一方面,农村农业人员享受高龄津贴的,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人员清册,通过涉农“一卡通”平台将资金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另一方面,离退休人员或其他不具备通过涉农“一卡通”平台发放资金人员,由县民政局将资金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按人员类别分类发放,使得资金发放程序更严格,途径更多元。
(汤玉梅高桢本刊记者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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