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肥东县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县财政逐年增加投入,累计安排3934万元,用于购买357名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专干和督导员服务岗位。此外,还投入153.98万元,对儿童保护专干和督导员开展12次集中业务培训;累计投入244.3万元,引入专业人才队伍,对全县2000多名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户外拓展主题活动、定期“亲情见面会”,以及后续的心理干预活动。
2017年5月,肥东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部乡镇和村(社区)配备专职的儿童工作队伍。2017年7月,通过前期的筛选、考察和培训,22名专职乡镇儿童督导员和335名专职村(社区)儿童主任(儿童保护专干)正式上岗。对留守困境儿童实施网格化管理,由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关爱帮扶等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合账和留守儿童数据采集软件系统,做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季度更新。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和督导员例会制度,全年按季度对专干、督导员开展4次集中业务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学员,发放结业证书。建立督导员例会制度,根据工作任务和特定阶段的工作内容,及时召开督导员会议,及时传达落实工作任务。开发员工宝APP系统,规范打卡签到、请销假流程,上传走访入户照片,并全程反映走访入户行动轨迹,为农村留守儿童增加一道全新关爱保护网。
近年来,县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对摸排中发现的5名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通过民政、教育部门与乡镇(园区)合力,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形式,逐一核查,依法将5位失学辍学留守儿童妥善安排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目前,全县无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落实户籍登记任务,县民政局会同乡镇(园区)对摸排中发现的223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进行重新复核,并将确认后的无户籍留守儿童花名册,及时通报给县公安局。县公安机关依法及时为223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落实监护干预制度,对94位父或母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签订责任书;对2起涉及留守儿童家庭暴力行为家庭,公安机关及时处置,对家暴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让其深刻认识错误并立即改正。
县民政部门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机制,努力构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本刊记者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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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