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进校园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发挥检察职能,铁腕惩治黑恶势力 ○提前介入实施精准打击□盛丹青本刊记者陈强
今年4月本报刊发了在白龙镇横行一方的孙某浩黑恶势力团伙被团灭的报道,近日记者了解到,县人民检察院已于日前受理肥东县公安局移送的孙某浩等2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提请逮捕一案,并经依法审查对孙某浩等2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肥东县检察院通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黑恶犯罪案件6件78人,起诉6件78人,已判决5件65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肥东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及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设立了专门办公场所,硬件设施配备齐全,各项制度及时上墙,并联合各单位积极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
在宣传中,分管检察长亲自带领干警开展宣传工作,深入基层司法所、乡镇单位通过授课的方式为社区矫正人员、基层群众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讲活动,并联合肥东县妇联为各个乡镇的近70名妇联主任宣传扫黑除恶的“应知应会”和反家庭暴力的相关知识,让广大女性群众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敢于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检察院还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利用发生在校园里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给在校学生上法治课,警醒广大未成年人珍爱青春,远离黑恶势力犯罪。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提前介入实施精准打击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县检察院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精准打击恶势力犯罪,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黑恶势力案件更是加班加点及时起诉,确保依法受到应有惩处。
在办理孙某浩等人涉黑案中,由于该案涉及人数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审查逮捕期限短,多名犯罪嫌疑人羁押地点不一,办案组干警们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分成多个提讯小组,赶赴多地,加班加点,全力投入到案件的审查工作,尽职尽责,确保做到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此外,县检察院还根据案件情况,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帮助完善证据,监督规范执法,为办理案件提质增效,截至目前该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办理黑恶势力案件3件。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黑恶势力案件及时起诉,确保依法受到应有惩处。此外,通过检察长及分管院领导领办案件,加强办案人员责任心,扩大办案效果。
重大案件会商形成合力
作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黑恶势力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一直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为了清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更有效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守护百姓安宁,县检察院落实重大案件会商制度,与公安、法院等办案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检察院就该院办理的5件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提请县扫黑办召集专家组和公安、法院等办案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案件质量和打击效果。并提请县有关部门牵头成立快速高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领导组,及时制定出台专项斗争工作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综合保障和会议等四个机制,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尺度,统一处置,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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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东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