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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的阳光照耀未成年人成长 合肥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回眸

来源:合肥晚报 2019-06-10 01:35   https://www.yybnet.net/

近日,在包河区院的未成年人模拟法庭上,未检科检察官正在就某校学生模拟开庭的表现进行分析点评,向他们讲解宣传有关法律条文。孔勇

肥东县院“红霞”工作室的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孩子们手举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册,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王李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多年来,合肥市检察机关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更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为工作重点,2006年,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包河区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集中管辖全市四个辖区内未成年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其他县院也分别设立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精选了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热心且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优秀干警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其中,肥东县院成立的“红霞工作室”获评安徽省第十一届“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长丰县院成立的未检“青欣”护苗工作室,巢湖市院的“检察官护苗工作室”等,都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5月,合肥市检察院又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关于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和分案审理的规定》,决定将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集中交由包河区检察院未检科、包河区人民法院未审庭办理。由此,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得到进一步强化。

包河未检未检工作的响亮品牌

多年来,包河区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下简称该院未检科)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法治理念,对涉案未成年人,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创新办案模式和未检工作举措,逐步建立了重在帮教挽救、致力犯罪预防等一系列有别于成年人案件的特殊办案机制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

少捕慎诉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大多集中在盗窃、抢劫、故意伤害三类案件的特点,包河区院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出台了《涉案未成年人三类案件不捕、不诉实施意见》,细化不批捕、不起诉条件,提升实际操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面落实刑诉法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在构罪前提下,注重羁押必要性、特别是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轻缓化处理。对主观恶性较小、确有悔改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规定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给予改过空间。

“捕诉教监防一体化”将涉及未成年人的批捕、起诉、法律监督和犯罪预防工作全部交未检部门负责,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帮教、监督、预防于一体,且一个案件的捕、诉两阶段由同一承办人负责,以全面掌握案件和涉案未成年人情况,提高办案质量和挽救效果。

对于在检察环节可能作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包未检委托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以及犯罪前后表现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并出具详尽的品格调查报告,既为最终处理提供参考,也为其后期考察帮教提供详实依据。

与此同时,该院还探索建立了一系列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机制,如讯问到场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心理疏导制度 该心理矫正工作模式成功入选第九届“2013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被害人同等保护制度以及社会关护制度和司法救助等,这些举措和机制,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为进一步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该院出台了《关于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的实施意见》,将检察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贯穿办案始终。承办检察官通过函调、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定期对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跟踪帮教,一人一档建立帮教档案。同时,通过与工、青、妇、教育、街道、劳动人事等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推动社会化帮教体系建设,尽可能多地为失足青少年创造求学、就业机会。

在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依法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针对不同案件成立不同的考察小组,制定不同的考察要求并监督落实,全面监督被考察人员考察期的情况,督促被考察人员安全度过考察期,真正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如:胡某附条件不起诉案——高三学生胡某,因入室盗窃100元,涉嫌盗窃犯罪被移送该院未检科审查起诉。

该科检察官认真审查此案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所为虽构成盗窃罪,但案发后认罪态度良好,且系初犯偶犯,况且胡某是高三学生,即将面临高考,如果提起公诉,胡某的前程和整个人生都会受到严重影响。从“教育、感化、挽救”的角度出发,决定对胡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7个月。考察期内,胡某在学习文化课的同时,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每月上交思想汇报,最终不仅顺利通过考察,还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在胡某即将走进大学校园前夕,包河区院也对胡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宣布后,该院未检科还再次邀请了心理咨询老师为胡某进行心理辅导,鼓励他好好努力。胡某表示,决不辜负检察官的期望和鼓励,遵纪守法,好好做人。

为做好对外来“三无”(无户籍、无固定住所、无收入)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考察、矫正工作,包河区院还在“合肥常青机械有限公司”和“合肥顶点食品有限公司”设立了未成年人关护基地,配套出台了《关于规范关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帮教协议书》,以达到对这类涉罪未成年人非羁押和从宽处理的目的。

涉嫌盗窃犯罪的吴某某,就是在取保候审期间,被该院未检科送到关护基地,在该基地关护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承办检察官、司法局有关人员及辅导员,先后两次为吴某某进行心理辅导,3次对他进行教育谈话,电话沟通近20次。最终,根据吴某某在关护基地的表现,对吴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包河区院未检科,因其出色的工作业绩,被高检院、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先后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红霞”托起一方法治天空

“在以后的道路上,我知道该如何安排自己的路程,给自己设定一个方向,一个梦,走下去,或许我会经历失败,但我不会放弃自己,坚信有一天会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道彩虹。”这是肥东县一名涉罪未成年人魏某于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写在考察小结上的一段话。这段话不仅让人看到了魏某认罪悔罪的态度,看到了教育、挽救的成效,更让肥东县检察院红霞工作室的检察干警们深深体会到未检工作的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肥东县院特别挑选了几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干警,成立了以检察官胡红霞为主要负责人的“红霞工作室”,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多年来,红霞工作室立足检察职能,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以满腔热忱和崇高的使命感责任感,将人性化关怀融入未检工作,最大限度地挽救、教育未成年人,使他们远离犯罪、重归社会。

黄某某案件,是该室办理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之一,也是一起对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实施双救助的案件。

未成年人黄某某因殴打了被害人赵某某,致使其受伤,鉴定构成轻伤二级,黄某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肥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红霞工作室的承办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发现,黄某某平时表现尚好,案发后认罪悔罪,且其家境特殊,父亲与奶奶均患有精神病,母亲在他两三岁时便离家出走。被害人赵某某,同样也是一名未成年人,家境困难。案件发生后,双方因几千元的差距,始终无法达成和解。后经请示院领导,给予被害人司法救助5000元,从社会爱心人士处募集善款3000元救助嫌疑人,促成双方和解。黄某某对检察干警给予的关心十分感动,他诚恳地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表示要好好做人。

最终,经检委会研究对黄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满作了不起诉处理。 农村留守儿童是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特殊群体,在肥东县就有留守儿童3万多名,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着该县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还关系着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虽然该县十分重视留守儿童工作,建有近200处“留守儿童之家”,但是留守儿童受侵害的案件仍时有发生,其中女童受性侵的案件占绝大多数。

从近六年的统计数字看,该院受理审查起诉的强奸案件共65件82人,被害人多达65人。其中,强奸未满18周岁女童的案件27件40人,占全部案件比率41.5%。而这些性侵女童案件,大多发生在农村经济贫困地区。如被告人王某某,就曾先后三次猥亵了7名小学一年级女童。

虽然,此类案件的被告人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留守儿童尤其是女童受侵害的案件,还是让红霞工作室的检察干警们愤怒与痛心。办案之余,她们不仅通过深入调查走访和思考分析,撰写了内容翔实内涵厚重的——肥东留守女童遭受性侵害调研报告《花儿受伤谁之过》,还与有关部门合作不遗余力地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足迹遍布肥东城乡每一所中小学校园。

深入扎实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该县的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们,撑起了一方司法保障的天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任重道远

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合肥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法治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蓬勃开展。2018年,全面落实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市院胡胜友检察长率先垂范,受聘担任了合肥六中法治副校长,其他基层院检察长也分别在不同中小学担任了法治副校长,定期给中小学生上法治课。包河区院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迎来一批又一批参观的中小学生;该院设立的未成年人模拟法庭,让孩子们在模拟实践中学习法律,切身感受体验法律的庄严,从而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敬畏之心。巢湖市检察院成立的“检察官护苗工作室”,在安徽省工程技术学校设立法制教育基地,通过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开通护苗工作热线、心理干预预约等方式,搭建起检察机关、学校、社会力量、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多位一体的协作格局,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多年来,合肥市检察机关在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在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共同参与。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了祖国的明天,合肥检察人还在努力奋斗着!黄骊文宏胡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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