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肥东县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合法登记和规范运行,有效防控社会组织违法违纪和活动开展中廉政风险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县共依法登记注册社会组织319个。
注重事前防范。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关”,对于新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严格进行登记。对于社会组织新登记时名称中“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有宗教界的寺、观、教堂名称的”,一律不予登记,同时在登记时,兼职干部不履行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允许成立,通过成立登记时的事前防范和监督管理,规范党政机关、企事业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管理,防止权益寻租。注重事中监管。严格社会组织“年检”,该县要求社会组织自行登录安徽社会组织信息网完成所有年检项目,由县民政局在网上完成初审,社会组织打印出纸质版后由业务主管单位和县民政局分别再次审核把关盖章即完成年检。加强社会组织“公开”。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后,所有审批结果都在肥东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登记,防控廉政风险。
同时,注重事后处置。规范社会组织“评估”。为改变“重登记、轻管理”的现状,该县每年对社会组织进行第三方评估,并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需连续两年参加年检并合格方能参加当年评估。2018年评估工作已结束,共有5家社会组织被评为4A级、13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级、14家被评为2A级、9家被评为1A级。通过对社会组织评估,逐步形成登记、年检、评估、执法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优化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监督方式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障社会组织合法有效开展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组织“清理”。该县加大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清理与监督,2017年和2018年,该县连续两年对324个社会组织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和规范清理。现278名兼职干部履行辞职报批手续。该县通过规范清理工作和监管力度,加强了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努力铲除社会组织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县民政局联合县公安局形成整治合力,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并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保证社会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合法性。
(叶露露宋孝祥本刊记者王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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