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全局谋划,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解决资源管理难题,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为抓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评、耕地保护、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执法监察等机制,从而使耕地资源得到切实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各类用地得到切实保障、土地资产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释放土地政策红利
2015年,肥东县出台《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东政〔2015〕8号)文件。随后,按照“1+X”的模式,配套出台《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东政〔2015〕10号)《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的通知》(东政〔2015〕9号)。2018年,为探索工业用地供应的新方式,又草拟《肥东县工业用地租让结合暂行规定》。
切实履行保护责任
2018年,县、乡镇、村(社区)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341份,明确各级政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县耕地保有量12.0432万公顷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4805万公顷目标顺利实现。2018年全县新增耕地234.8公顷的县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确认,连续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完成2个市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总规模861.9公顷。
保障发展用地需求
县内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手段,获取土地指标;县外积极与金寨、岳西等县对接,争取外购土地指标满足用地需求。2017年以来先后从金寨、岳西两县购买120.4295公顷增减挂钩节余土地指标。
促进开发再利用
2017年,肥东县启动了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在中心城区74.69平方公里范围内组织调查1008个土地单元,总面积1862.6654公顷。其中工矿用地338个,面积583.6512公顷;住宅用地443个,面积954.5533公顷;商服用地91个,面积112.976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0个,面积204.2327公顷;其他土地6个,面积7.2517公顷。2018年底,已经市国土局组织审查,并经过验收。
挖掘存量用地潜力
肥东县存量建设用地数量巨大,城区范围内存在不少低效利用的工业企业,乡镇范围内存在大量的闲置校舍和商粮供土地。通过存量建设用地升级改造,让企业在符合城镇规划的前提下,自行对原有土地进行升级改造,经批准可以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涉及的单位内部职工安置、设备搬迁和建筑物处置,由土地使用权人自行负责。2017年以来,对合肥中都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低效利用的工业企业实施了存量建设用地升级改造,释放低效用地潜力56.1988公顷,收取出让金39.2353亿元。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2017年以来,肥东县先后批准了安徽福门科技创意园建设项目、交大兴贤大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鼓励他们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自行或合作建设标准化厂房,对其建设的标准化厂房允许其分栋、分单元进行销售,引导产业向科技创新、通信、软件、集成电路、智能科技、外贸生产和现代服务业等行业流入。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018年,合肥市开展已批未供土地、供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三项工作清理工作。我县共清理处置2009-2015年度批而未供土地174.53公顷,处置2009年之前的批而未供土地1281.45公顷。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整改任务,供地率和整改率位居全市前列。2018年,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反馈肥东县闲置土地7宗九个地块、面积37.858公顷。对此,肥东县逐宗制定了处置措施。目前,已实际开工2宗,重新约定开工日期3宗,正在收回土地1宗,办理置换手续1宗。
改善生态发展环境
2016年以来,肥东县先后注销了6家县级发证期限到期的轮窑企业采矿资质,完成了矿产资源储量库、开发利用库、矿产资源补偿费统计直报系统等相关系统的统计和网上报备工作。完成环巢湖一期矿山治理工程,治理面积1.56平方公里。二期主体工程已竣工,治理面积2.14平方公里。三期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治理面积3.26平方公里。通过修复治理,可新增耕地69.17公顷,恢复林地54.34公顷。
(管越洋本刊记者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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