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合肥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对首批29名申请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予以发放租房补贴。
首批人员中,庐阳区20人、经开区6人、新站区2人、肥东县1人。据了解,合肥市人才租房补贴对象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
申请补贴的条件为: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合肥,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按规定在合肥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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