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自己喜欢的礼品并合影 ○展示自己的画作 ○举办培训班 ○培养团体合作意识 ○“房、树、人”心理测试 ○分享长大后的梦想近年来,肥东县不断健全体系,完善工作方法,加大财政投入,持续开展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每一名困境儿童都得到亲情关怀,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
肥东县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时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组。下发《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东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东政办秘〔2016〕55号)、《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办〔2017〕47号)、《肥东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民发〔2018〕16号),建立县、乡两级主要领导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和有效措施。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购买服务方式,县财政投入1235万元,在全县各乡镇(园区)、335个村(社区)配备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专干和督导员357名”,建立起一支专门从事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专业队伍。
确保基本权益保障到位
完善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孤儿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2018年肥东县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为10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为1519元/月。乡镇设立“一门受理,协同管理”窗口,及时受理和办理孤儿和困境儿童救助业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重病重残等生活困难的困境儿童予以重点保障。按照部门职责,启动联动机制,落实100%入户、100%签字确认的“双百”原则,对全县未成年儿童进行全面摸排,核实核准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底数,及时掌握其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季度更新。县里孤儿或困境儿童住院治疗费用,经各类补偿后,个人自负费用的政策范围内、外分别按100%和70%予以救助,不设救助封顶线,并在县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对困境儿童与孤儿可就近入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等。加大孤儿、困境儿童、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危房改造力度,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安全。
健全救助保护机制
做好监测预防,建立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信息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做好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报送、动态更新等工作。做好强制报告,县教体局、卫计委、民政局定期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时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做好应急处置、评估帮扶和监护干预等。
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县里设立工作机构,2016年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建立儿童之家,在充分利用好19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和39所校园儿童之家基础上,以村和社区为单位建立儿童之家335所(老少活动家园、农家书屋、文化站),由儿童专干具体负责,每周至少开展两次活动;建立完整的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基础信息台账,定期开展走访、监护情况评估指导、心理疏导、关系调适、关爱帮扶等服务。成立专业工作队伍,为20乡镇(园区)配备22名儿童督导员,专门负责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保障相关工作。
肥东县将继续加强孤儿及困境儿童引导,加强儿童福利人员队伍建设等努力创新,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推进肥东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本刊记者李丽娟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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