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肥东县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残疾康复评估机构、服务机构及工作职责。
该县规定,对各乡镇(园区)康复评估机构转介的康复需求不明确的残疾人,作进一步诊断、评估、转介,确定具体康复服务意见;根据康复需求评估意见,与残疾人签订服务协议书,并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为其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实施康复服务并建立康复档案。该文件的出台,将逐步建立健全肥东县精准康复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服务评估机构、服务机构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残疾人就学、就业、脱贫、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等基本民生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黄涛 本刊记者 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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