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对象是谁?
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为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患大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保障对象是肥东县的所有参合人员。
2.参合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
答:2016年度内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参合人员可申请大病保险补偿。2016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另有特惠政策。
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补偿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费用实行分段补偿;
①合规可补偿费用分段补偿比例如下:
②合规可补偿费用=参合患者住院及特慢病门诊费用-不合规费用-基本医保已补偿费用-基本医保补偿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
③大病保险补偿费用=合规可补偿费用×分段补偿比例
4.大病保险如何报销?
答:参合患者先办理基本医保报销,后办理大病保险报销。
5.办理大病保险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①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②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复印件
③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结算单
④费用清单,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的复印件
⑤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的复印件
⑥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的复印件
⑦患者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6.大病保险结报地点及咨询电话?
地址:肥东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国元保险服务中心(卫生大厦六楼)
国元保险肥东支公司(排头社区美食一条街南街)
电话:0551-67758628
肥东县卫计委合管中心
国元保险肥东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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