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近日,中共巢湖市委宣传部、巢湖市公安局和巢湖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出《致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有公职人员的一封信》(以下简称《一封信》),呼吁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有公职人员及聘用人员争做“文明交通”引领者、践行者、示范者,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一封信》倡议,争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秩序,驾驶机动车时自觉礼让斑马线,不违章停车等;骑电动车或自行车时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乱停乱放、不闯红灯、不逆行、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步行时遵守交通信号灯、不横穿马路等,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一封信》倡议,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行为习惯等;牢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从我做起”的理念,不超速、超员、超载行驶等;遵守交通信号,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等;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按道行驶等;维护公共秩序,做到按泊位导向停车等;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规范;听从交警指挥,服从交警管理;行人出行要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等;不在红绿灯前抢行、不乱停乱放、文明乘车、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等。
《一封信》倡议,争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职人员及聘用人员在驾驶公务车、私家车时,以及进行骑行、步行等交通行为时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凡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被依法查处的,一律抄告至主管部门和巢湖市文明办,并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进行曝光,各单位交通违法行为数将纳入所属单位全年文明创建考核范畴。
本报记者 严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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